kibi 2012-9-19 01:03
秦檜其實有點冤岳飛的悲劇緣何是必然的
南宋抗金名將岳飛這個名字,永遠鐫刻在民族英雄的豐碑之上。古往今來,多少人扼腕感嘆,多少人義憤填膺,至今杭州岳廟墓闕下還擺放著陷害岳飛的秦檜、秦妻王氏、張俊、万俟卨四人跪像,闕上則是一副對聯: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其實陷害岳飛父子的豈止這四個人?岳飛的死,是金國貴族、宋朝皇帝趙構以及當時其他不少大臣的合力所致,所以說岳飛的悲劇是個必然,而不單單是由於秦檜當宰相才出現的偶然現象。這是一樁由不同人性側面共同作用促成的宋朝第一大冤案。
趙匡胤杯酒釋兵權之後,皇帝對軍隊一直控制得相當嚴密,靖康之變徹底改變了原有的格局:朝廷的禁軍不管用了,於是在隨後幾年的抗金戰爭中,逐漸形成了某些大將手握兵權的局面。這些大將主要有江東劉光世、淮北韓世忠、湖北嶽飛、陜西吳玠、浙東張俊等。在這些將領中,岳飛的年紀最小,以岳飛遇害那一年為限,當時劉光世已經故去一年,張俊、韓世忠也都五十多歲,而岳飛年僅三十九歲。早在岳飛名聲還不太大時,張俊就曾在韓世忠面前盛稱岳飛勇猛可用。那之後的幾年裏,岳家軍果然不負眾望,越戰越勇,打得金人只有招架之功,沒有還手之力。當時金人非常兇悍,打算把南宋也一口吞掉,遇到岳飛這樣的常勝驍將,當然恨之入骨,想儘快把他除掉;隨著岳飛戰功頻頻,原本作為長輩的個別大將,心裏也越來越不是滋味:岳飛正在毫無知覺地走向凶險。
宋徽宗于紹興五年死在金國,高宗趙構聞知後,便開始和金人商談把徽宗遺體運回國的事,紹興十一年,南宋派特使何鑄前往金國。根據情理推測,何鑄除了交涉徽宗梓宮的事之外,還有一個密命,就是請求金人將高宗的生母韋賢妃也一道放回,卻沒有涉及尚在人間地獄的宋欽宗,因為欽宗和高宗不是同母兄弟,高宗想到的只有他的母親,至於欽宗,真回來還不好辦呢:他回來,皇帝之位是不是還得還給他呀?倒楣的欽宗註定要死在北國,南宋不再需要他。金人吃透了高宗的心思,當然不會白白把韋氏放回,於是韋氏就成了雙方談判的籌碼。據史書記載,金人明確提出的第一個條件是索要白銀二十五萬兩、絲絹二十五萬匹;第二,還得把唐、鄧、秦、商四州大片領土割讓給金國。至於還有沒有第三(必須除掉岳飛),史無明言,但巧合的是:紹興十一年八月戊辰“罷岳飛”、當年十二月癸巳,“賜岳飛死於大理寺,斬其子云及張憲於市”,而岳飛屍骨未寒,紹興十二年的四月,徽宗遺體和韋賢妃便從五國城(今黑龍江依蘭縣附近)出發南下了。我們分析,當時金人是否把除掉岳飛也作為一個絕密條件,是很值得懷疑的。因為只要岳飛還存在,金人的一切慾望都很難實現。《宋史•岳飛傳》裏還有幾句話很值得玩味,說當時南宋使臣洪皓被扣留在金國,以蠟書密奏南宋朝廷:“金人所畏服者唯飛。”他的意思很明確:朝廷務必要善待岳飛,他是金人真正的剋星。“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這些金酋是早知道岳飛必死呢,還是突然間得知岳飛已死呢?為什麼後來欽宗死了五年南宋人都不知道,岳飛剛死金人就知道了呢?誰給他們傳的信兒?
說高宗是殺害岳飛的主謀肯定沒有冤枉他,儘管《宋史》裏滿是譴責秦檜的言辭,如果沒有高宗,一百個秦檜也不敢殺這樣的大將。何鑄是個有良心的士子,秦檜本來派他審理岳飛之案,何鑄深覺岳飛之冤,向秦檜做了彙報。秦檜大為不悅,明明白白地告訴他:“此上意也!”這是皇帝的意思!你敢違抗?何鑄依然不屈,反駁道:“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秦檜沒法,才改命時任御史中丞的万俟卨,交代他務必將岳飛置於死地。秦檜“此上意也”四個字再次印證:高宗應該是答應金人用岳飛之命換取其母的,因為如果只涉及內部矛盾,完全可以罷岳飛的官甚至將他流放嶺南,用不著將他殺害。金國是有這個野蠻傳統的,他們恨誰,一定要宋朝交出那個人的腦袋,南宋後期的抗金名臣韓侂胄,也是被南宋朝廷砍下腦袋交給金人才算了結。
還有一個背景,可能被秦檜、万俟卨的殘忍掩蓋了:高宗對精銳部隊都掌握在大將手裏耿耿於懷,打算收大將的兵權。最先提出此建議的是一個叫范同的給事中,他上書說:大將在外,朝廷失控,將來必生大亂。請按祖宗之法,讓這些將領回朝擔任樞密院官員(當時的樞密院形同虛設),收回他們的兵權。秦檜當然極力促成,於是朝廷召張俊、韓世忠、岳飛三大將到臨安論功行賞,同時命范同和林待聘分別起草了三份任命書:韓世忠、張俊擔任樞密使,岳飛擔任樞密副使,並明確說不準辭免,“押赴樞府治事”。張俊是個心眼很活泛的,立即表示把兵權全部交出,這時候岳飛作戰猶酣,還沒回到臨安呢,這又成了一條罪狀:目無君上。高宗更加警惕,秦檜也逮住了理,但還是沒敢輕動,而是派已經“歸順”秦檜的張俊和岳飛一道在淮南狙擊金人,此間明明是岳飛立下大功,張俊卻污衊他“逗遛不進”。張俊所以忍心誣陷岳飛,一是為了保全自身,二是對岳飛的功勞十分嫉妒,這真有點“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的味道。朝廷本來也想拿韓世忠開刀,但又覺得直接惹他可能會有大麻煩,而且韓世忠雖然很不情願,畢竟還算“識時務”,把“所積軍儲錢百萬貫、米九十萬石、酒庫十五歸於國”。張俊、韓世忠都把兵權交了出來,岳飛便成了被除掉的唯一對象。岳飛被殺害後,范同、万俟卨都升為參知政事,這在宋朝叫“拜相”,而拜相是皇帝獨斷的,根本沒秦檜的事兒,說到現在大家心知肚明,把岳飛推上斷頭臺的人究竟應該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