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Kmomo 2012-9-5 01:00
市售食品動物用藥殘留抽驗 11件不合格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在6、7月份針對92件市售禽畜產品,進行市售食品殘留動物用藥抽驗,結果發現有11件不符合規定。其中,包括有1件烏骨雞、8件貢丸和2件雞蛋,分別被檢出硝基呋喃代謝物、氯黴素和氟甲磺氯黴素等動物用藥,不符合動物用藥的殘留標準規定。食品藥物管理局除了提醒消費者選購畜禽水產品時,最好要選擇來源明確,並認明有產銷履歷驗證標章的產品,另外,更呼籲飼養農戶應該要確實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同時,政府未來也將會持續監測畜禽水產品動物用藥的殘留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