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thgoe 2012-8-28 01:02
刊李宗瑞偷拍照 傳喚撰文記者
平面媒體昨天報導李宗瑞案有關特定被害人情節及刊登不雅照片。台北地檢署已發出傳票給撰文記者,最快下午傳喚到案。
某平面媒體昨天在頭版刊登「變態淫魔,硬上月事妹」的新聞,以及李宗瑞與女子在房間內的偷拍畫面截圖,台北地檢署昨天立即分他字案偵辦,朝刑法的妨害祕密及散布猥褻物品等罪追查。
承辦檢察官今天上午發出證人傳票給撰文的2名陳姓記者、1名游姓記者及1名實習記者等4人,最快下午傳喚到案,調查相關事證並查明偷拍畫面截圖的來源及散布管道。
此外,檢警為釐清李宗瑞供稱逃亡的23天都藏匿在陳姓女友人彰化住處。承辦檢察官昨天指揮台北巿警察局刑警大隊前往陳女住處搜索,當場查扣並帶回電腦及大樓監視器錄影畫面等相關證物,目前交由警方勘驗還原,調查是否有其他人涉嫌藏匿李宗瑞以及李宗瑞是否曾以電腦網路對外界聯絡。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指出,某論壇網站疑提供李宗瑞性愛影片的載點,檢警依上傳影片者的帳號循線追查後,發現帳號是遭盜用,且網站已將相關影片刪除,將與相關單位研商封鎖網站IP位址的可能性,以杜絕可能的散布管道,避免被害人受到二度傷害。
檢方指出,李宗瑞案已傳訊多名被害人,被害人指訴詳盡且提出告訴,但實際被害女子人數,不便說明,檢警近日將提訊李宗瑞釐清並比對雙方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