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on 2012-8-13 22:37
嬰幼兒熱痙攣
[b]什麼是熱痙攣?為什麼會熱痙攣?[/b]
熱痙攣通常在小兒高燒後的24小時內,特別是前幾個小時內發生,是嬰幼兒全身性痙攣發作(seizure)最常見的原因。發作時體溫常高達攝氏39度或以上,往往在高燒竄昇時突然發作。發作時小兒的眼球常會往上吊,全身僵直手腳抽搐,意識喪失,嘴唇及指甲發紺。由於病狀可怕,且來得突然,常令家長心生恐懼,不知所措。但,這種發作通常不會超過十分鐘,甚至不到一分鐘就自己停止。
小兒在高燒時誘發熱痙攣的原因目前並不清楚,可能和小兒的腦部神經系統發育還不夠成熟有關。事實上,熱痙攣並不罕見,據統計,每一百個五歲以下的小孩當中約有3-4個有過熱痙攣的經驗。通常發生在九個月大以上,五歲以下的嬰幼兒。最常發生的高峰約在一歲二個月大到一歲半之間。
[b]熱痙攣發作時家長應該如何處置?[/b]
熱痙攣發作時,家長常會驚惶失措,而急著拿東西往患兒的口中塞,因為怕他咬斷舌頭;看他手腳抽搐,又急著想扳直固定他的手腳;或者急著餵他退燒藥。 這些都是很危險的動作!痙攣發作時,小兒自己咬到舌頭的機會很低,在他的口中塞東西沒有什麼作用,反而增加阻塞呼吸道或是吸入異物的危險。強行扳直攣縮的手腳對痙攣的發作不但沒有幫助,反而可能因之拉傷患兒。這時候餵藥已不容易餵入,而且可能增加吸入性肺炎的危險,也是不恰當的行為。
所以,正確的作法是,患兒口中若有食物或異物,應先將之取出,但小心不要被咬到。然後讓患兒側躺或是讓他的頭轉向一側,以免咽喉中的口水或是食物被倒吸入氣管。適當的鬆開患兒的衣物,若有退燒的肛門塞劑,可先使用,千萬不要嗜試餵服口服退燒藥。清除周圍可能讓患兒撞傷的物品。然後,保持鎮靜,觀察痙攣發作的情形。因為當患者送到醫師面前時,通常發作已停止,所以,發作當時家長的觀察可作為醫師鑑別診斷的重要參考。觀察的重點包括:
1.發作的持續時間多久
2.發作時肢體的抖動是全身對稱性的,還是只有單側肢體抖動
3.有沒有在24小時內接連發作兩次的情形。
若發作時間超過十分鐘,或是只有單側及不對稱性的肢體痙攣抖動,或已是24小時內的第二次發作,則可能不是單純的熱痙攣,應該馬上送醫。否則等發作停止後,再赴醫就診即可,因為急著往診所醫院跑反而錯失了觀察的機會。
[b]熱痙攣要如何治療?[/b]
熱痙攣會自己停止,且不會留下後遺症,不需治療。但最重要的是必須追查發燒背後的原因。據臨床觀察,熱痙攣患者最常見的發燒原因是: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玫瑰疹、及中耳炎。其他像泌尿道感染、急性腸胃炎、甚至預防注射後引起的發燒也可能誘發熱痙攣的發作。但最重要的是,有一些較少見卻嚴重,而且也會引起及發燒及痙攣發作的疾病不可忘記,如:腦膜腦炎、代謝性疾病引起的電解質不平衡、雷氏症候群……等。必要時醫師會安排抽血、腰椎穿刺脊髓液檢查、腦電波圖等來排除上述診斷的可能。
總而言之,熱痙攣患兒需要治療的不是熱痙攣本身,而是控制發燒及追查發燒背後的原因,並加以治療。
[b]熱痙攣和癲癇發作很像,它會不會變成癲癇?[/b]
單純的熱痙攣不會轉變成癲癇,但是不要忘了,癲癇患者也常會在發燒時被誘發出來。所以,單純的熱痙攣和癲癇的鑑別診斷就很重要了,因為兩者的治療方向不相,預後的差別也很大。
當熱痙攣患兒有如下特徵時,就需要特別去鑑別有沒有癲癇的可能:
1. 痙攣發作的時間超過十五分鐘。
2. 單側或是不對性的肢體抽搐。
3. 年紀小於九個月大或是大於五歲。
4. 同一個發燒病程內發生過兩次(含)以上的痙攣發作。
5. 發作完後有單側肢體較無力的情形。
6. 有生長發育遲滯,或神經學檢查異常的現象。
7. 有癲癇的家族史,或有頭部外傷的過去病史。
[b]熱痙攣會不會留下後遺症?會不會復發?[/b]
單純的熱痙攣多半會在十分鐘內自動停止,不會對身體或腦部功能造成傷害,所以不會留下後遺症。發生過熱痙攣的小兒約有1/2到1/3的機會再發生第二次的熱痙攣,但不會是在同一個發燒的病程中。一般認為不需要以抗癲癇藥來預防它的發生,因為權衡抗癲癇藥的副作用及熱痙攣的少有後遺症來看,預防性投與抗癲癇藥不見得有利。而且大部份的抗癲癇藥對熱痙攣的預防效果並不理想。
[b]熱痙攣會不會遺傳?[/b]
熱痙攣有強烈的家族遺傳傾向,但是它的遺傳機轉目前並不太清楚。據統計,熱痙攣患兒中約有1/3可問出熱痙攣的家族史。有熱痙攣家族史者的罹患率是無熱痙攣家族史者的二倍!若父母有熱痙攣的過去病史,則其小孩發生熱痙攣的機率是一般人的3-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