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避免浮濫 殘障車牌擬限縮

timmad 2012-8-12 01:43

避免浮濫 殘障車牌擬限縮

內政部和交通部擬限縮殘障專用停車證、殘障車牌申請資格。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今天說,申請「殘障車牌」需本人具備駕照,這部分應再審慎評估。

交通部法規會配合內政部修正「殘障專用停車證」規定,擬修改交通安全規則對於殘障車牌的申請規定,未來申請「殘障車牌」需經社政主管單位評估,且申請人應具備駕照。

目前,身心障礙者在汽車停車優惠為雙軌並行,一種是由內政部發放的「殘障停車位識別證」,另一種則是交通部發放的「殘障車牌」。

內政部和交通部都擬將申請的標準限縮,避免具有申請殘障車牌資格的身障者,被當人頭使用。有一些根本不需享受福利的人,藉用這個管道,抵免汽車的牌照稅以及停車優惠的福利。

新的修正規定重點有三:其一為申請者原本主要的證件為「身心障礙證明」,但未來要申請殘障車牌,還需經過社政主管機關評估,認為有駕車或使用車輛的需求,才會發放。

第二個修正重點則為,原規定申請殘障車牌者為本人,或同地址分戶、同戶籍的親屬,但沒有限制申請者要有駕照,未來修正後將規定,需有駕照才可申請。

第三個修正重點為,以前請領殘障車牌的車輛種類包括自小客車、自小客貨車和小貨車,但實施多年下來,小貨車請領數幾乎沒有,且小貨車多是用在營業使用,所以取消小貨車申辦殘障車牌。

對於政府擬限縮殘障專用停車證、殘障車牌申請資格,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申請「殘障車牌」需經過評估,可以避免浮濫使用,畢竟身障類別很多,不是每一個身障者都需要特殊的停車位。

至於申請「殘障車牌」需本人具備駕照,王幼玲認為,許多身心障礙者未成年或行動不便,雖然自己不開車,卻需要照顧者開車接送,這部分應再審慎評估。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避免浮濫 殘障車牌擬限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