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jorie 2012-7-24 01:08
駕駛摸胸是危駕?變造罰單已觸法
最近網路上流傳一張違規紅單,說一名花蓮駕駛因為一邊開車,另一隻手大剌剌放在一旁女乘客胸部上,而被依危險駕駛開罰上千元,有人看了這罰單之後,痛批警方這樣算危險駕駛嗎?不過經過花蓮交通隊查證,這其實民眾拿大陸四川的違規照片變造成的罰單,不過這個舉動已經涉及偽造文書罪。
罰單在網路上引發爭議,這名駕駛因為一邊開車,另一隻手放在副駕駛座的女乘客胸部上,因此被依「危險駕駛」開罰,根據罰單上內容顯示,駕駛的違規行為發生在今年二月車子行經台九線154.9公里的時候,紅單上從當事人駕駛資料到違規事項、舉發條例,甚至舉發單位都寫的清清楚楚,一po上網,民眾看了罵翻天,說這樣也要罰,不過拿著罰單實際向開單的花蓮交通隊詢問,隊長一眼就看出 這罰單是假的,花蓮交通隊隊長黃增樟:「根本沒有這個法條。」
不但法條引用搞烏龍,用罰單上的流水號一查,發現的確有這張罰單沒錯,但違規的是一台深色轎車,不但拍到的不是車頭是車屁股,而且違規原因根本不是什麼危險駕駛,只是超速,懷疑是民眾私自變造罰單,把違規照片用一張四川的網路照片替換後,po上網想要製造「笑點」,但這張「搞怪」罰單恐怕會影響大眾對公家機關的威信,也已經涉及偽造文書罪,將轉交給刑事單位,要查出到底是誰搞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