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la 2012-7-23 01:19
肇逃30萬找人頂罪 耍賴不給錢反被供出
新竹縣黃姓男子去年7月開車撞傷女騎士後逃離現場,事後以30萬元代價要李姓男子出面頂罪。沒想到李男頂罪後黃男竟賴帳不給錢,讓李男氣得向檢方供出真相,檢方改以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罪嫌起訴黃性男子。
起訴書指出,被告黃男(38歲)去年7月15日下午,開車行經竹縣湖口鄉中興街時,不慎與溫姓女子所騎機車擦撞,造成溫女雙膝撕裂傷、肌腱斷裂,但黃男未下車查看,反而加速逃逸。
事後黃男找友人李男出面頂罪,協議代價為30萬元,並由黃男帶李男前往派出所投案;但新竹地檢署偵辦這起肇事逃逸案時,李男因為不滿黃友泉未依約拿出酬庸,於是向檢方自白,檢察官遂查出全案真相。
事後黃男也坦承要李男頂罪,被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罪嫌提起公訴。而李男所涉頂替罪部分,則由檢方另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