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cis 2012-7-20 00:17
警扮嫖客 中國悍女高跟鞋猛踹
警察扮嫖客約應召女碰面,竟遇上剽悍中國湖南女,逮捕過程慘遭她狠咬左手臂,用高跟鞋狂踩腳背8下,偽裝的倒楣警察直呼:「一表明身分就被打,真是有夠嗆辣!」
新北市三重警方表示,日前執行網路色情的掃蕩任務,該應召女在某網站裡留下「高挑爆乳牛奶妹妹,170公分,E罩杯,21歲」等訊息,警方喬裝嫖客約出該名應召女,4日晚間8點多,雙方約在三重龍門路某旅館10樓準備交易。
三重警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蘇育民喬裝嫖客,到旅館和應召女見面後,直接探入主題:「多少錢?」應召女回說:「看你玩多兇,至少8000起跳」,蘇員趁機錄下對話證據,等應召女上鉤後,立即表明警察身分,準備逮人。
不料,這名中國湖南籍女子程星,一聽到嫖客竟是警察,當場性情大變,一改之前嫵媚挑逗姿態,先張口狠咬蘇員左手臂,還不斷用高跟鞋猛踹蘇員右腳,一連8下直踩得蘇員慘叫,立刻通報樓下埋伏警力,趕快上樓幫忙逮捕解圍。
警方表示,程女其實已經26歲;事後蘇員發現被狠踩的右腳趾間擦傷流血,手臂上的齒痕也觸目驚心,直呼:「超慘的,看來中國女子真的很剽悍!」警方決定對程女提出妨害公務罪,函送司法機關偵辦。
[color=blue][b]法律教室:[/b]
因應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規定違反平等原則違憲,如今已遭大法官釋憲認定違憲而失效,且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娼嫖俱罰,成人性交易管理秉持「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等原則辦理,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自治條例,規劃從事性交易區域,都市計畫區內限於商業區,非都市計畫區限於非供兒少使用的的遊憩用地,並應與學校、幼稚園、寺廟等建築保持適當距離,區域外從事性交易,娼嫖都要罰。「要符合平等原則,凡不符本法規定性交易行為,交易雙方都要處罰,以前單純罰娼,現在雙方都要罰,罰三萬元以下罰鍰。」
修正草案規定,經營或從事性交易服務者須依法向地方政府辦理登記,取得執照,公共場所也禁止拉客行為,配合國際人權公約,社會秩序維護法刪除24小時留置規定,但媒合非法性交易者仍可處以三日以下拘留。
「性交易」指的是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換言之,昔日不罰娼的「打手槍」、「摸摸茶」等俗稱「半套」猥褻交易,今後遭查獲後,娼嫖均可裁罰一千五百元到三萬元不等罰金。由於過去取締半套等猥褻行為,因舉證困難及適法問題,迭生爭議,對此,警方在執法上將加強蒐證,例如對現場床單、衛生紙、保險套、潤滑劑等從事性交易的證據,以及個案的人、事、物等資料,並蒐集相關涉案人對質、指證筆錄,以符合法定程序,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條正後法條規定娼嫖罰鍰由警察機關裁處;媒合性交易的皮條客則移送簡易法庭裁定,為使員警裁罰有統一遵循,警政署蒐集各法院昔日裁罰金額及認定資料,決定依據娼嫖個人遭查獲次數,訂出第一次最低一千五百元起跳,第二次六千元、第三次及以上最高裁罰三萬元的基準,並視其動機、目的等作為量罰輕重的標準。
本案件中程女在網站裡留下「高挑爆乳牛奶妹妹,170公分,E罩杯,21歲」等語,是散佈足以暗示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此行為已經觸犯兒童及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規定,又依照新修正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不得在規劃從事性交易區域從事性交易,且須取得執照,程女在知道嫖客是員警後惱羞成怒,不但狠咬員警左手臂,還不斷用高跟鞋猛踹員警右腳,也讓他再吃上妨害公務的官司。[/color]
來源:聯晟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