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cis 2012-7-20 00:16
性侵害之犯罪是否為告訴乃論?誰可提出告訴?
[color=navy][b]性侵害之犯罪是否為告訴乃論?[/b]
所謂告訴乃論是說必須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才會追訴之意。性侵害之犯罪原則上為「非告訴乃論」,檢察官知道犯罪發生時,就可以主動偵辦。但有二種情形須要告訴乃論,一種是對於配偶強制性交,另一種則是合意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人未滿18歲﹝刑法第229條之1參照﹞。
[b]誰可提出告訴?[/b]
(一)犯罪之被害人(刑事訴訟法第232條)。而所謂犯罪被害人,是指因為犯罪而直接受有損害之人,不包括間接或附帶受害之人。
(二)配偶(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
(三)法定代理人(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
且(二)(三)之人具有獨立告訴權,可不受被害人意思之拘束。換言之,就算被害人表明不追究,此等人仍可以單獨提出告訴。
來源:聯晟法網[/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