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3 2008-5-21 14:26
殘障手冊福利
[color=White][size=1px]領有殘障手冊福利及限制, 殘障手冊福利措施方案, 領殘障手冊福利, 高雄市殘障手冊福利, 殘障手冊的福利, 台中縣殘障手冊福利, 苗栗縣殘障手冊福利, 眼睛殘障,福利,領有殘障手冊有什麼福利, 殘障手冊, 殘障手冊有何補助, 殘障手冊申請標準, 殘障手冊子女[/size][/color]
目前社會局對發領殘障手冊的要求漸趨嚴格,即便申請通過也必須復檢,通常是2年一檢,除非是斷肢,重大器官永久性傷害,或是眼睛失明,耳朵失聰,顏面殘缺,或是性器官因外力造成永久性失能(以男性居多)再不需復檢。
申請殘障手冊分為輕度.中度.重度,依法令規定,名下必須無不動產,月收入低於27000元以及未申請貸款者,可以申請殘障補助,輕度依各縣市發放標準為準,高雄市及台北市為3000元于每月轉帳至郵局存摺,中度及重度約為4500-6000之譜。
持有殘障手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可享半價及陪同人員半價之福利,陪同人員稱為伴殘,如租屋者政府補助5坪租金,其子女就讀公私立學校亦有補助,另外在輔材方面亦有補助,因病就整診免負自負額(需為相關疾病其它非相關疾病部分減免)健保費.勞保費亦因殘障等級減免,通常到社會局申請皆可享有全額之減免,駕駛車輛可享有免繳牌照稅,路邊停車或公有立體.平面.地下等停車場全部免費,但依各縣市公有停車場所發佈之相關條文有所不同,但皆須先向社會局申請殘障用車專用停車證(黃卡)方可免付停車費用之優惠。
例如台北市不需放置黃卡除非停靠殘障車位才需放置黃卡正名為殘障用車,於一星期內至台北市各公立停車場收費處辦理消單作業,(需攜帶4證.1身份證.2殘障手冊.3行車執照.4黃卡)超過一星期則需照單全繳。
高雄市則需先辦理殘障用車停車手續,準備戶口名簿正影本,(需為高雄市籍著)駕駛執照,殘障手冊,黃卡,身份證,至高雄市公立停車場收費處辦理免費停車,約1星期後生效,除了停靠殘障車位必須放置黃卡以外,一般記次級計時停車位則不需放置黃卡,但收費員依然會於雨刷夾上停車單,但金額為0元,你可以不必理會,只需妥善棄置即可,此福利不適合高資費停車位,如他縣市車輛則需帶齊與台北市相同證件至公有停車場收費處辦理消單。
持有殘障手冊可於國內及國際機場停放殘障用車24小時,超出部分為半價計費,另有許多相關福利請參考社會局公布持有殘障手冊減免即可享之福利標準,或至各市.區.鄉公所索取殘障手冊福利一覽表。
設籍於台中市停車費全免,其他縣市每日減免兩個小時停車費
就讀大學以上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
重度身心障礙學雜費全免
中度身心障礙減免70%學雜費
輕度身心障礙減免40%學雜費
(學雜費=學費+雜費)
[[i] 本帖最後由 vicky 於 2008-5-21 14:27 編輯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