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yrain 2012-7-7 09:29
國軍體位標準放寬 近6000人免當兵
【台灣醒報記者甘育瑋台北報導】國軍體位區分標準7月7日上路,包括扁平足、身高體重、視差、心律不整等多項驗退標準都放寬,預計近期內有近6000名役男免當兵。然而,立委蔡錦隆質疑「良性腫瘤」的標準不合理,原本就不適當兵者,可能發生身體永久性的傷害;內政部役政署回應說,新規定將以「從新從優」原則辦理,保障當事人權益。
因應103年募兵制實施,國防部與內政部致力提升常備兵役、替代役役男的服勤體格素質,大幅度修正並公布國軍「體位區分標準」,7月4日公布後三天實施,也就是在7月7日正式生效,這次修法是1974年公佈實行以來最大變革。
內政部役政署指出,體位區分標準表總計193項次,本次修正達174項,其中調整替代役體位,或移列免役體位項次,如身高體重BMI(體格指標值)、心律不整、遺傳性貧血、扁平足及視力等,對於役男是否服役,以及服何種役別影響較大。
例如,身高178公分的役男,目前免役體重是111.1公斤以上、47.3公斤以下;新標準則改為100公斤以上、52.1公斤以下,除待役者,入營30天內仍可適用新規定辦理驗退,超過30天則不適用。
然而,立委蔡錦隆認為,在「良性腫瘤」項目,舊標準只要經過手術治療,且明顯影響運動功能即可免服兵役,但新標準需動3次手術及5公分以上才能免役,且把「影響運動功能」這段拿掉了。他質疑:「如果長了4.9公分腫瘤動了兩次手術,難道還要當兵嗎?」
對此,內政部役政署回應,為維兵役行政的連續、一貫及公平性,均溯及既往,針對發布前後進行中案件,如果舊法有利當事人,將以「從新從優」原則辦理,維護役男權益。
役政署提醒,新標準發布後達改判體位條件者,如果是未入營的役男,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配合措施辦理改判體位,再送檢。而役男如果有任何體位判定或申請檢問題,可洽詢戶籍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