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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ecca 2012-6-30 00:46

A健保 前署東醫生判刑7年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前衛生署台東醫院精神科主任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收取回扣。陳仁文一審被依貪污罪重判19年,但花蓮高分院認為陳不具公務員身分,改依詐欺取財罪判刑7年,全案定讞。
據台東地檢署調查,陳仁文(原名陳明哲)被檢舉造假看診紀錄,詐領健保費,並利用藥事委員身分,介入及收取採購藥品回扣,再透過親友協助洗錢。另陳明哲明知STMIN(舒立眠)及ESZO(艾斯樂)等藥品內含有四級毒品成分,不能隨便開藥,他竟開立假藥單把藥領出後,再販售給他人。
檢察官先前依貪污、販賣四級毒品、違反醫師法等罪名,起訴陳仁文並求處最重刑期30年。台東地方法院依貪污等罪判陳仁文19年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後,根據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的判決書,陳仁文被控詐領健保費和開立假藥販售他人部分,分別判3年和4年4個月,合併執行7年;購藥收取回扣部分,則因二審法官認定陳仁文不具公務員身分,判決無罪;收受賄賂部分同樣因不是公務員身分,和沒有對價關係,改判無罪。另外,違反醫師法部分也無罪。
二審法官認為,陳仁文身為醫師,在社會上為一般國人所敬重,竟不知自愛,仗其醫師地位,長期未看診仍大量虛報門診會談及診察費等醫療費用牟取私利,欠缺醫德,且經中央健保局屢勸猶不知悔悟,惡性非淺,影響健保財務根基甚鉅,合併判處7年,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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