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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 2009-5-21 20:53

合法節稅-國稅局也沒轍

五月份申報所得稅,大家都在想盡辦法少繳一點稅,要談節稅就好像會計做帳的收入與支出二個欄位,收入欄就是各種所得的總和,當然收入是愈高愈好,支出欄是各種免稅額及扣除額,可不是愈低愈好,而是要想辦法做高,才能節稅。

一般人的所得都集中在「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及營利所得」,做節稅規劃收入要高,所得要分散。像薪資所得中的伙食津貼,及加班費都免稅,經常出差實報實銷的交通費、公司旅遊津貼、慶生福利等也都不需要列入所得申報。

利息所得要控制在免稅額27萬以下,或投資分離課稅的商品,像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債券附買回RP,都是採用10%分離課稅,不動產證券化的REITs,節稅效果最大,分離課稅僅6%。

在營利所得方面,股票族若個人的稅率低,選擇可扣抵稅率高的股票,參加除權息,對投資人比較有利。自從兩稅合一後,稅法規定,公司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股東可用來扣抵綜所稅。

舉例來說,小張和弟弟都有投資股票,假設某股可扣抵稅額比率是30%,小張的綜所稅率是40%,綜所稅率大於可扣抵稅率,就沒有節稅效果。但是弟弟綜所稅率只有6%,小於可扣抵稅率,若參加除息比較有利,甚至還有機會退稅。

現在銀行利率低,很多資金都跑到股市,對長期投資人而言,除了要慎選績優股,還要考量稅率的問題。接下來就是除權息旺季,投資人可依個人之稅率高低,決定是否參加除權息。

再就是免稅額,常識大家都知道增加扶養親屬,但要注意的是,若兄弟姐妹爭相扶養尊親屬時(父母、祖父母),並不是先報先贏。國稅局的認定,會以扶養事實為核定標準,就是平時的生活費匯款證明,或其他支出憑證,若有重複申報,會被認定是虛報而觸犯罰則。

當大家都爭相扶養時,常漏掉另一個就是扶養親屬的收入。小張因為收入高,與兄弟姐妹協調好扶養雙親,卻不知道老爸暗槓有很多股票,而且都是配息高的績優股,會有很高的營利所得。若不知情而漏報,被稽查到,連補帶罰更得不償失。若申報,營利所得大於免稅額,就沒有節稅意義。

在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時,除依扶養條件之規定外,還要同一戶籍或不同戶籍但有共同生活一起的證明,並提供扶養匯款證明及切結書,否則會被認定是親屬間的救濟行為。這些都是平時就要做好,收集單據愈多愈有利,利用銀行轉帳、匯款都有證據,就不會被國稅局刪除。

第二就是善用列舉扣除額,這部分稍微複雜些,但節稅空間最大。像保險費,每人就可認列24000元。對象是本人、配偶及同一申報戶的直系親屬,而且保單內的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必須在同一申報戶。小張、太太跟小孩都有買保險,三個人最高就有72000的保費扣除額。

若媽媽有一張保單,但妹妹是是要保人,小張就不能列舉扣除。因妹妹是另一個申報戶,也不能列舉這筆保費扣除額,所以就很可惜,撇步是向保險公司變更要保人為小張就可以申報了。

節稅不是五月報稅時才來做,而是平時就要做。如果今年繳稅讓你很心疼,但也實在找不到方法,逃不掉也節不了,那就從現在開始為明年的報稅做準備,及早規劃,免得臨時抱佛腳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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