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oep 2012-6-8 01:15
政治鑿痕深 NCC紛爭恐蹈公視覆轍
歷經近一個月5次審查爭議未決,在野黨頻繁杯葛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案,已創下NCC創會以來委員難產的新記錄,若未能於8月順利換屆,恐有影響台灣傳播產業之虞。之前第四屆公視董事會延任爭議案,已經歹戲拖棚,NCC如今恐步其後塵,對傳播產業環境的影響,傷害更深。
NCC人事案按時程規畫將於今(2012)年8月1日換屆交接。然而,從4月30日行政院公布第四屆NCC委員新人事提名人選以來,各種傳聞與爭議不斷圍繞在包括石世豪在內的4位提名人選上,除了因為政治立場、雙重國籍、學術倫理、履歷資格等4位委員提名人各自爭議外,也和行政院本身提名原則與政治透明度不足有關。
5月中,在野黨立委針對NCC委員提名人陳元玲一頁履歷與資歷填載爭議進行批評同時,曾要求同樣在場的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說明NCC的提名原則為何?林益世回應,行政院提名原則根據NCC組織法第4條:「本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
如此官式回應,自然不為在野黨與民間團體所接受,因為,一則提名名單並沒有滿足組織法第四條表列領域的比例,4位提名人有兩位為法律專長、一位電信專長,以及一位傳播實務專長。而且,號稱傳播實務專長的陳元玲,無論在實務經歷與傳播法規執掌上,更頻受在野黨考驗與質疑。二則,無論在野黨、民間媒改團體,甚至現任NCC主委蘇蘅,皆對本次提名人傳播專業委員比例並不均衡一事,表達疑慮。
除了提名人本身條件之外,根據《新新聞》報導陳元玲與金溥聰妻周慧婷的關係,以及《壹週刊》報導其與旺旺中時集團的關係等,這些傳聞,使得此一提名程序,更增添人事安插、過程不透明的政治色彩。
針對這些質疑,在野黨與民間團體屢次要求林益世說清楚行政院提名此4位提名人的原則,卻從此不再獲得任何解釋與說法。
NCC 委員是主管台灣傳媒與電信監理發展政策的核心,傳媒與通信產業除了作為一個具備產值的產業經濟體外,更是具備守望、教育、娛樂與宣傳,並負擔保障言論自由與民主多元價值的重要社會公器,NCC委員的選任過程,若不能免除密室政治與黑箱操作的質疑,如何理直氣壯、邁開全新的步伐?
一旦難產,根據NCC組織法,若屆時NCC4位提名人無法順利經過立院同意,仍可由第三屆NCC委員會舊委員續任至新委員產生。然而,由於旺中併購案、組織法修法與遠通eTag案等爭議,本屆的NCC委員對繼續留任的意願已經不高,一旦任期屆滿的4位舊委員堅辭離去,已剩下僅3位委員的NCC,在委員會未到法令人數情況下,勢必陷入空轉。
空轉的NCC將無法執行重要的傳播與電信通訊監理政策,傳播內容若脫序亦將無人管理,業者屆期換照或申請新照無人審議、馬政府數位化政策的執行無人處理等嚴重問題,台灣的傳播與通訊產業面臨空前危機。
馬政府傳播政策的人事爭議不只一樁,公視董事會延任爭議,已經是弄得天怒人怨,沒人是贏家,其中原因就是肇始於馬總統2008年甫勝選改朝換代之際,立院不斷補選與增額第4屆公視董事,並引發隨之而來長達至今近5年的公視董監事會新舊董事互告爭議,上演宛如電視劇般的鬥爭戲碼。
公視董事會互告戲碼未停,如今NCC 看來又有重蹈覆轍之虞,兩者同樣都因為有太多政經勢力介入的痕跡,應透明而未透明;這不免讓人質疑,從人事案的決策與爭議過程,馬政府的傳媒政策鮮明的政治介入,是主要禍首。
台灣的傳播與媒體政策,基本上主要是由文化部接掌過去新聞局主導的輔導獎勵、NCC的監理管制,以及公視公廣集團的經營實踐,三方共同形塑而成的。從現今的狀況來看,公廣集團因董事會違法延任爭議而停滯、NCC更在人事爭議中接近空轉的狀態,文化部更由於龍部長「還在學習」的政策蜜月期,混沌未明。
在此情況下,台灣傳播政策的鐵三角危機重重。馬政府若仍然任其發展,不思補救,並尊重專業,去除政治干預,則台灣傳播環境豈是岌岌可危足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