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ra 2009-5-12 11:03
冒名
阿龍在大賣場偷東西失風被警察逮到,剛好沒有帶證件,急中生智假冒以前老板的名字應訊…
好不容易過了派出所、分局二關,終於被移送到地檢署…
檢察官:「你叫什麼名字?」
阿龍:「我叫趙玉政。」
檢察官:「躁鬱症!?」
阿龍:「不是啦!趙是趙雲的趙、玉是玉兔的玉、政是政治的政啦!」
之後檢察官又問了阿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以及地址,阿龍都報以前老板的名籍資料…
檢察官:「被告趙玉政,你認不認罪!?」
阿龍:「我認罪!我認罪!全都是我幹的!」
檢察官:「好,念你沒有前科,是初犯,我今天就給你回去,記得要隨傳隨到來開庭!」
阿龍:「謝謝檢察官!我一定會隨傳隨到的!^^」
過了一會兒,檢察官諭知飭回的筆錄紙印出來了,阿龍終於鬆了一口氣,速速在被訊問人欄位上簽了名就準備拍拍屁股走人…
書記官看了看簽名欄,神色詭異的把筆錄紙拿給檢察官看,檢察官看了之後忍不住狂笑…
阿龍又被扭送到警察局去做筆錄,他又被多控告一條冒名應訊罪!原來阿龍在被訊問欄位上簽了『駱思龍』三個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