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ny 2009-5-9 23:16
非薪資所得也能節稅
朋友夫妻是頂客族,所得高又沒有孩子,因此日子過得是優哉游哉,出國旅遊買名牌都毫不手軟,每年只有到了報稅季節,收到扣繳憑單,才會驚覺夫妻賺得實在不少,但卻沒有存款,每年龐大稅款還得利用信用卡分期繳納,年復一年,套句他的話:「繳稅繳到心淌血」。 [img=390,250]http://tw.news2.yimg.com/ng/ta/twmoney_editor_2/20080515/15/1272714994.jpg[/img]
財政部有關薪資扣稅部分今年又有新制出現,以後月薪不到54501元的薪水族不用按月預先扣繳所得稅了。對於一般薪水階級當然是好事一件,可以保留更多的現金;但是對於存不下錢,還得靠信用卡分期繳稅的族群,不預先扣款的結果是稅金缺口更大,這類族群最好每月發薪水時請會計部門多扣一點,每月扣繳的稅款越多,到來年申報所得稅時就可以少繳一點,甚至還有機會退稅,發一筆意外小財,至少不必年年為籌措稅款煩心了。
一般人以為薪資是固定的沒有談判的空間,其實只要薪資結構談得好也可以少繳一些稅款。通常薪資分成好幾個項目,除了本薪之外,其餘像伙食津貼(每月1800元以內)、交通津貼、制服費、旅遊津貼、以及符合勞基法工時規定的加班費……都可以不列入薪資所得內,或是請公司替你租房子等方式來取代薪水,如此一來就可以避免薪資高造成要多繳稅的困擾。
除了薪資,上班族還會有一些非薪資所得像:財產交易所得、執行業務所得、租賃或獎金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其實都有節稅空間。 以出售房屋為例:舉凡仲介費、代書費、契稅、印花稅、監證費、修繕費、清潔搬運費…….都可以扣抵。
執行業務所得,可以直接按財政部公佈的當年度收入及費用標準認定,也可以依執行業務收入減除有關費用或成本後再申報。 18萬元以內的稿費、鐘點費免稅,超過的部份得減除30%的成本後,以餘額申報所得(如果是自行出版,可扣抵費用甚至可減除75%成本再行計稅)。
如果有房子出租因而產生的房租收入,包括地價稅、房屋稅、折舊、修繕、產物保險費….都可以逐項舉證列報,也可直接以租金收入的43%為必要費用標準。
各種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的獎金,所支付的費用或成本也可以檢據申報。如果是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統一發票、公益彩券)金融機構在給付同時會扣繳一定%的稅款,採分離課稅,不計入綜合所得稅總額。
至於其他所得,只要檢附單據足以證明是因此項收入而支付的成本及費用,也可以扣除,再以餘額申報。
此外,有關27萬利息所得部分,因為利息所得會佔掉房貸利息的額度(房貸利息最多可以扣抵30萬元)也就是說,利息收入如果大於房貸利息支出,房貸利息部份就不能扣抵了,如果能延後或改變利息發生年度(例:按月領取改成明年到期一次領取),年度中少了利息收入,房貸利息支出部分就可以扣繳了。 或是年底賣的房子,延到明年初再過戶,財產交易就會向後延一年,都可以讓當年少繳一點稅金。
如果去年忘了收集單據,以至於今年報稅時無法舉證列報,現在開始就要為明年預做準備。別以為只是小錢而不以為意,以21%稅率計算,每多一張100元單據,就可以多扣抵21元的稅,凍薪年代省錢就是賺錢。
FROM:雅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