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tave 2012-4-28 11:00
秦檜私通金國之謎
紹興和議之後,秦檜就向岳飛下毒手了。
秦檜先唆使他的同黨、監察禦史万俟卨(音「默其竊」,「万俟」是複姓)向朝廷上了一道奏章,攻擊岳飛驕傲自大,捏造了岳飛在金兵進攻淮西的時候,擁兵不救,放棄陣地等許多「罪名」。万俟卨開了第一炮以後,又有一批秦檜同黨接二連三上奏章攻擊岳飛。岳飛知道秦檜跟他過不去,就主動要求辭去樞密副使的職務,高宗馬上批准。 事情並沒有到此結束。大將張俊原來是岳飛的上司,後來岳飛立了大功,遭到張俊的妒忌。秦檜知道張俊對岳飛不滿,就勾結張俊,唆使岳家軍的部將王貴、王俊,誣告另一個部將張憲想佔據襄陽,發動兵變,幫助岳飛奪回兵權,還誣告岳飛的兒子岳雲曾經寫信給張憲,秘密策劃這件事。
秦檜根據王貴、王俊兩個奸徒的誣告,先把張憲抓起來送進大理寺大獄,嚴刑拷打,張憲寧死不招。接著,秦檜又奏請高宗下令逮捕岳飛、岳雲,到大理寺受審。
秦檜的使者去逮捕岳飛,岳飛笑著對使者說:「上有天,下有地,會證明我是無罪的。」
岳飛、岳雲兩人被逮捕到大理寺的時候,張憲已被拷打得遍體鱗傷,渾身是血,不像個人樣。岳飛見了心裏又難過,又氣憤。
審問岳飛的就是万俟卨。万俟卨拿出王貴、王俊的誣告狀,放在岳飛面前,吆喝著說:「朝廷哪裡虧待你們三人,為什麼要謀反?」
岳飛說:「我沒有什麼對不起國家的地方。你們掌管國法的人,可不能誣陷忠良啊!」 旁邊一些官員們也七嘴八舌地附和万俟卨,硬說岳飛想謀反。岳飛知道這批傢伙都是秦檜的同黨,申辯也沒有用,就長歎一聲說:「我今天落在奸賊的手裏,雖然有一片忠心,也沒法申訴了。」
秦檜又派御史中丞何鑄審問,岳飛一句話也不回答,他扯開上衣,露出脊樑讓何鑄看,只見岳飛背上刺著「精忠報國」四個大字,痕跡很深。何鑄一看,大為震動,不敢再審,就把岳飛押回監獄,再看了一些案卷,覺得說岳飛謀反確實沒有證據,只好向秦檜照實回報。
秦檜認為何鑄同情岳飛,不再讓他審問,仍叫万俟卨羅織罪狀。万俟卨一口咬定岳雲曾經寫信給張憲,佈置奪軍謀反的計畫。他們沒有物證,就誣說原信已經被張憲燒毀了。
万俟卨反復拷問岳飛等三人,岳飛受盡酷刑,什麼都不承認。有一天,万俟卨又逼岳飛寫供詞,岳飛在紙上只寫下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個案件拖了兩個月,審訊毫無結果。朝廷官員都知道岳飛冤枉,有些官員大膽上奏章替岳飛申冤,結果也遭到秦檜陷害。 老將韓世忠忍不住親自去找秦檜,責問他憑什麼說岳飛謀反,到底有什麼證據。秦檜蠻橫地說:「岳飛的兒子岳雲給張憲的信,雖然沒有證據,但是這件事莫須有。」 (「莫須有」一般解作『也許有』的意思)。李敖根據宋朝的文獻,考證得出,「莫須」是宋朝時的口語,意為「難道不」,「莫須有」即「難道沒有」。)(註)
韓世忠氣憤地說:「『莫須有』三個字,怎能叫天下人心服!」 韓世忠反復力爭,沒有結果,就自己上奏章把樞密使職務辭了。
據說,有一天,秦檜上朝回家,跟他妻子王氏在東窗下一起喝酒。秦檜手裏拿著一隻柑子,心神不定地用手指甲在柑子皮上亂劃。王氏是個比秦檜還狠毒的人,她看出秦檜對要不要馬上殺岳飛,還在猶豫,冷笑著說:「你這老頭兒,好沒有決斷,要知道縛虎容易放虎難啊!」
秦檜聽了王氏的話,狠了狠心,馬上親手寫了一個紙條,秘密派人送到監獄。公元1142年一月的一個夜裏,這位年僅三十九歲的民族英雄在牢裏被害犧牲。岳雲、張憲同時被害。 (王氏的慫恿和秦檜的密令未必是真事,只備一說。)
岳飛被害以後,臨安獄卒隗順偷偷地把他的遺骨埋葬起來。直到宋高宗死後,岳飛的冤獄得到平反昭雪,人們把岳飛的遺骨改葬在西湖邊棲霞嶺上,後來又在岳墓的東面修建了岳廟。現在,在莊嚴雄偉的岳廟大殿裏,端坐著全身戎裝的岳飛塑像,塑像上方懸掛的匾額上,刻著岳飛親筆寫的「還我河山」四個大字,使人肅然起敬。在岳飛墓門對面,還放著用生鐵澆鑄的秦檜、王氏、万俟卨和張俊四個反剪雙手的跪像,反映了人民對民族英雄的景仰和對賣國賊的憎恨。
那麼,秦檜為什麼要害死岳飛呢?
第一,就南宋國內的權力歸屬而言,宋高宗趙構是皇權的代表,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從當時宋、金、西夏諸政權對峙的政治格局而言,身為南宋宰相的秦檜,則是女真皇朝派到南宋中央的一個代理人,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漢奸,他具有「挾虜勢以要(挾)君」的權力,特別是當他受高宗委託,充當降金的全權代表之後,他在南宋王朝的地位已是能夠玩弄趙構於股掌之間的角色。在《三朝北盟會編》一書中有秦檜脅迫趙構的記載,所以他才是南宋整個降金政策的真正炮製者。
第二,削奪岳飛等諸大將兵權,是秦檜整個投降計畫的一部分。岳飛反對削奪韓世忠兵權等一系列作為中,招惹了秦檜、張俊的怨氣,在「安撫」韓家軍失敗後,這兩人的陰謀便施到了岳飛及他的岳家軍身上,岳飛在諸大將中首先被誅,這是他反對秦檜投降賣國的結果。
第三,岳飛是女真貴族極其忌恨的人物,兀朮曾脅迫秦檜「必殺岳飛而後可和」。秦檜為了議和,他必殺岳飛。第四,岳飛的獄案,「名曰『詔獄』,實非詔旨」,這一點,從宋人遺留下來的資料亦可找到證據。如《宋史‧刑法志二》有明確記載:「(紹興)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万俟卨鍛煉成之,飛賜死,誅其子雲及憲於市。……名為詔獄,實非詔旨也。」《建炎以來繫年要錄》也記載此事,即有:「……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聖旨』,一面施行。自今後,三省將上取旨。」既有在「取旨」前,便有「已奉聖旨」的事,那麼矯詔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究竟秦檜有沒有最後下令殺死岳飛的權力?最後的詔命是高宗自己下的,還是秦檜矯詔呢?究竟誰是殺害抗金英雄岳飛的真正罪魁禍首呢?這些疑點成為史學界長期有爭議的話題。岳飛被秦檜殺害這一歷史上的定論似乎也將被翻案。不少史學者認為,宋高宗趙構是岳飛被害的真正元兇。在《宋史》中曾經提到:岳飛被賜死,岳飛的兒子岳雲及張憲在鬧市裏被誅殺。按照這裏所說的賜死,以一般的理解來看,就是皇帝趙構下旨賜死的意思。一些史籍如李心傳的《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等,也證明南宋皇帝趙構是岳飛冤獄的主謀和決策者。至於高宗殺害岳飛的動機,主要有以下幾點:
其一,岳飛權勢過重,威脅到高宗的統治,才招來殺身之禍。岳飛武將出身,威名赫赫,觸犯了宋朝的祖宗家法。宋朝的建立是上承五代武官專政,藩鎮割據的嚴重局勢,鑒於這種背景,所以宋朝祖宗起初創建朝代制定法度時,就特別注意防止武官掌握大權,並且力主子孫們實行文治。可是,岳飛自從高宗建炎三年開始,率領軍隊抗擊渡江南侵的金軍,馳騁疆場十多年,大多數戰役都是以少勝多,岳飛的威名從此響徹中原,讓金兵聞風喪膽,在金兵中流傳著這樣的話「撼山易,撼岳家軍難」,聲望甚至超過了高宗,這時候高宗就不能不考慮岳飛的影響力了。當初宋太祖趙匡胤不就是被部下黃袍加身做了皇帝,高宗對此不無擔心,萬一岳飛勢力逐漸壯大,像苗傅、劉正彥兵變時所做的那樣逼宮,局勢就無法控制了。就當時的事實而言,岳飛的影響力確實擴大了,十分顯著的便是,宋金雙方的力量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由於在建炎四年至紹興五年,南宋各位將士的奮勇殺敵,岳飛同時又派得力部下四處宣傳聯合抗金的主張,希望能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抗金力量,這種做法的效果特別明顯,使得抗金力量迅速壯大了起來,河東、河北的義軍豪傑聯合成一股強大的抗金力量,金兵在北方的一舉一動都在抗金聯合軍的監視之下,這種局勢的發展使金國最勇猛的戰將金兀朮都產生了一種很強的挫敗感,他對部將說這種情況是他自在北方起兵以來從來沒有過的。不只是兀朮對岳飛和岳家軍感到恐懼,金國的其他大將也是這種反應。金軍大將烏陵思謀一向以善謀劃著稱,可是這時卻只能安慰部將不要輕舉妄動,並且準備乖乖投降;金軍的統制王鎮、統領崔慶、將官李凱等人乾脆已經全都率領部下投降。金國大將韓常也打算帶領五萬人馬歸降岳飛。岳家軍的壯大和岳飛聲望的不斷提高,令高宗趙構坐立不安,生怕岳飛重演當年太祖「陳橋兵變」的一幕,奪了他的江山。所以宋高宗趙構最終決定對岳飛痛下殺手。
其二,岳飛積極抗金,以「直搗黃龍」為最終目標,主張迎回徽、欽二宗,觸犯了高宗的禁忌,最終令高宗痛下殺手。1138年三月,起用金朝派來的奸細秦檜為宰相兼樞密使,加緊投降活動。岳飛堅決反對,指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並譴責秦檜的賣國罪行。1139年正月,議和告成,高宗、秦檜歡天喜地大肆慶賀。一面大赦天下,一面對岳飛等將領加官進爵,藉以籠絡岳飛,使其不反對「和議」。據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岳飛上書態度強硬,言辭激烈,堅決表示不願意把自身和岳家軍捲入高宗、秦檜賣國投降的罪惡勾當之中。反對議和的意見不被採納,岳飛極其憤慨地請求辭職。所以,在戰與降的問題上,雙方矛盾表現得尤其突出。
岳飛一生奮鬥的目標是「迎回徽欽二帝」,而迎回了二帝,趙構自然要歸政欽宗。可見,趙構一怕迎回二帝,二怕岳飛矢志抗金,他與岳飛的衝突,最後終究要爆發成君臣之間的仇殺。秦檜則是在這起冤案中,依照趙構的旨意加以執行罷了。因此,殺害岳飛的主謀和元兇是趙構而不是秦檜。
其三,兀朮把殺岳飛作為議和的條件是宋高宗殺害岳飛的直接原因。如果高宗僅僅疑忌岳飛掌握兵權,對岳飛反對議和不滿,他盡可把岳飛罷官閑廢,與韓世忠一樣的下場。1141年,在宋金議和的過程中,兀朮通過使臣告訴高宗、秦檜「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也」。據參與陰謀的王次翁透露,當年二三月間,高宗「有誅飛意」。四月,罷岳飛、韓世忠、張俊三大將兵權,為投降賣國鋪平道路。按照秦檜預謀,先由張俊、岳飛害韓世忠,再用張俊害岳飛。而岳飛卻表示絕不參與謀害韓世忠的陰謀,他得知有人誣告的詳情後,立即派人飛報韓世忠。秦檜的圖謀沒有得逞。新仇舊恨使秦檜決定先對岳飛下手。而高宗急於向兀朮表示信用、求和投降,在殺害岳飛這一點上,與秦檜一拍即合,所以製造了這一冤案。
第四,岳飛的個人作風也構成他被趙構所殺的可能性。宋高宗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岳飛曾奏請立儲之事,高宗曾將此視為越軌行為。專制時代的倫理綱常是相當嚴格的,稍有不慎,便有殺身之禍。岳飛作為大將竟干預朝廷上的立儲大事,這不是保全功名、善始善終的做法。所以,從上述的論據看,此說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其五,岳飛被賜死是高宗下的詔書,秦檜是「奉聖旨」將岳飛殺死,這一點從高宗後來的行為裏也能看出端倪。紹興二十五年秦檜病死後,基於民憤,高宗對秦檜的黨羽都即行降黜,對受到秦檜迫害的人即行昭雪,可是幾次昭雪都沒有岳飛的名字,有人就這個問題上書高宗,但都杳無音信。直到紹興三十二年孝宗繼位才為岳飛平反昭雪。這從側面反映了高宗主張殺掉岳飛的。秦檜是殺害岳飛的直接操刀人,而高宗則是站在秦檜背後主使,二人都是殺害岳飛的元兇。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岳墳前的這一千古絕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忠奸之辨。從這一點上說,關於殺害岳飛元兇的爭論似是無關緊要的,但作為歷史研究的課題之一,似乎應有一個接近歷史真實的答案。
最近找到下列一份歷史文獻,可以証明秦檜並沒有矯詔殺死岳飛,岳飛是經刑部大理寺在沒有証據的情況下,奉旨正式宣判處決的。換句話說,殺害岳飛的元兇是宋高宗趙構,或者可以說,宋高宗為求與金人達成和議,把岳飛害死了。秦檜雖非矯詔殺死岳飛,但他私通金國,並與宋高宗合謀害死岳飛,應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