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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 2009-4-26 13:22

未經許可-種菜違反水利法

●民眾在國有河川水利地種菜,皆需經過申請許可,若未經栽種植物許可,將違反水利法第78條之1第4款規定,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合法申請耕作權,可向水利單位領取「溪河川公私有地種植植物申請書」,須繳交行政規費且附上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河川圖籍透明實測位置圖等,經相關單位核可,且納入管理後,始能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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