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ala 2012-2-7 01:01
強抱檳榔西施喇舌 老闆判10月
台南市檳榔攤吳姓老闆被控強行對檳榔西施「喇舌」,女方事後覺得惡心,提出告訴。吳辯稱是無意中嘴碰嘴,反指女方因沒錢繳房租,為索取賠償金才控告,一審判決有罪,台南高分院日前再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
吳姓男子被控99年12月23日,在自家經營的檳榔攤做生意時,邀請受雇的檳榔西施到檳榔攤旁的練歌場唱歌,因見包廂內無其他人,心懷不軌,利用對方點選歌曲時自後環抱對方,並讓女方的臉朝向他,先吻對方的臉,再「攪舌」。吳想要有進一步撫摸動作,因被害人強力掙扎,未能得逞。
被害人表示,她離開練歌場後覺得很惡心,立即到廁所猛漱口及洗嘴巴,但仍覺得很不舒服。
吳姓男子否認被害人的指控,辯稱女方點歌時他站在對方後面,對方回頭時他不小心親到對方的嘴。吳強調沒抱女方,也沒有對被害人「喇舌」,反指對方因沒錢繳房租,為了要索取賠償金才提告。
但吳姓男子接受測謊,顯示有說謊可能性,法官認為女方不可能為了錢,任意指控吳姓男子,判處他有期徒刑10個月徒刑,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