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e 2012-1-24 01:17
辦完事加價不成 按摩女告性侵
許姓男子被按摩女控告性侵,他大呼冤枉,強調談妥2000元性交易,辦完事被嫌太少才落跑。士林地檢署調查,女子沒有被掐頸性侵的傷痕,且未呼救,不合常理,以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台北市某泰式養生館女服務員指控,去年8月10日凌晨,她替31歲許姓男子按摩,許拉著她的手按住自己生殖器說「求求妳幫我」,她說「我們不做這個」,許仍強脫她褲子,勒住她脖子性侵得逞後,跑離包廂,她追出攔人報警。
許姓男子強調按摩時,女服務員問他要不要「私下交易」,兩人談妥以2000元價格性交;但辦完事,女方嫌太少,並稱「我可以告你強姦」,要求「加碼」付費。他身上沒帶太多錢,又見女子揚言提告,才慌張離去。
跑出店外時,按摩女緊抓他的手不放,並要在場的計程車司機協助報警;拉扯中,他的衣服被扯破。
檢方調查認為,按摩女若被性侵,應該有掙扎傷痕,但她僅手指及手肘外傷,其他部位沒傷,也沒有被掐住脖子的傷痕,供詞有疑。
此外,該店包廂為葉片式拉門、木質隔間,講話大聲一點,隔壁包廂就聽得見;女子遭性侵卻沒呼救等任何自救舉動,有違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