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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by 2009-3-31 12:18

買中古屋 少兩坪多付60萬

購買十一年以上中古屋,小心暗藏主建物面積縮水陷阱,有民眾向北市消保官申訴,仲介公司隱匿樓梯間公設面積,讓他多付近六十萬元;仲介公司卻表示,買方已審閱產權調查書,並無違法銷售。消基會建議,買家簽約前最好要求仲介丈量室內坪數。

業者辯總坪數沒少

投訴者許先生說,二十一世紀不動產石牌明德店仲介人員出示的產權調查表上清楚記載,主建物十七點八五坪,公設一點四四坪;但當付了七十多萬元訂金及仲介費後,實際丈量發現室內面積少了兩坪多,而這就是樓梯間的面積。他買的公寓一坪約二十七萬元,兩坪多就差了近六十萬元,他認為這筆損失不應由買方承擔,遂要求解約。

仲介公司業務經理陳恭彬表示,產權調查書中包括建物謄本及建物測量成果圖,許先生有充分的契約審閱期,也簽名負責,「保證產權的總坪數沒有少,況且謄本與建物圖有約百分之二落差,一比較就可看出來。」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房屋委員會委員林旺根受訪時表示,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七日以前的建物謄本允許將樓梯、頂樓等公設面積含括在主建物面積,謄本上的公設比例看起來很低,「[color=red]仲介公司應秉持專業,主動告知買方[/color]。」

簽約前量室內坪數

林旺根建議,簽約前最好要求仲介實際丈量室內坪數,並與謄本對照,尤其是舊公寓,頂樓、地下室及樓梯間都是公設,但可能未登錄在謄本中,應要求仲介人員解釋,或尋求專業建築師、代書協助,以避免爭議。

購屋應注意公共設施事項

[color=red]◎契約中應明列公設項目;1994/10/17以前主建物可能含樓梯間等公設面積。
◎契約應以持分總表表明公設分攤計算方式,列出各戶各項目持分佔總公設比。
◎使用主建物、陽台及共同使用設施等名詞,不得使用未經明確定義的「使用面積」、「受益面積」、「銷售面積」等詞。
◎業者應提供產權調查書,消費者要對照建物權謄本、平面圖,確保兩者相符。
◎諮詢:可委託專業代書或洽各地戶政事務所服務人員。
◎申訴:(02)2351-7567公平會或1950消保專線[/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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