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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tra72 2011-11-17 00:02

高市護膚坊暗藏春色 娼嫖皆罰

[color=#000080]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後,高雄市警察局左營分局昨晚直搗轄區一家暗藏春色的美容護膚坊,當場查獲王姓男子與鍾姓女服務生從事性交易,將兩人法辦。

  市警局左營分局接獲民眾檢舉指出,左營區自由三路一家美容護膚坊暗藏春色,經派員探查屬實,昨晚持搜索票前往取締,當場在店內4樓包廂查獲王姓男子一絲不掛躺在按摩床上,與鍾姓女服務生共處一室,一旁的垃圾桶內並留有疑似擦拭精液的衛生紙團。

  王姓男子坦承與鍾姓女服務生,從事俗稱打手槍的半套性交易。

  警方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修正為從事性交易,不管「全套」或「半套」,皆須送辦,且新法修正娼嫖皆罰已實施,因此將王、鍾兩人將依新修正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警方同時將美容護膚坊黃姓負責人及郭姓店長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b]法律教室:[/b]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性交易專區外「娼嫖都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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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註:地方政府設性交易專區前,如有查獲娼、嫖,雙方都須受罰。[/align]

社維法修正前條文亦即一般所稱罰娼不罰嫖,歷史上賣淫嫖娼屢遭嚴禁,然而禁而不止,可見性服務確有社會需求,而過去只罰娼妓不罰嫖客的作法,如今已遭大法官釋憲認定違反平等權,違憲而失效,且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娼嫖俱罰,未來不僅是性工作者,嫖客也得小心觸法。且根據修正條文,性交易已不僅針對性交行為,包括俗稱的「半套」也列入性交易的範圍內。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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