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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holome 2011-11-16 11:35

劉姍姍虐傭案改設定「個人案件」 今晚舉行聽證會

[align=left]駐堪薩斯(Kansas)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因菲傭合約詐欺案遭逮捕,此案將於美國時間16日上午於法院舉行公開聽證,外交部專案小組已於昨(15)日抵達堪薩斯市。然而美國國務院則再次表示劉案不適用豁免權,且將劉案設定為個人事件。

昨(15)日上午,來自台灣的3名外交部專案小組人員、來自華盛頓的律師、密蘇里州聯邦律師,以及台北外交部官員舉行越洋會商,進行聽證庭沙盤推演,討論如何為劉姍姍爭取符合豁免協定的規定。外交部官員表示,目前還是傾向強調劉姍姍適用豁免協定。

公開聽證會將於美國時間16日上午9時30分(台北時間晚間11時30分)舉行,過程僅依檢方提出的控訴,交由法官決定是否有繼續羈押的必要,預計1小時內可以結束。若能夠獲得交保,律師將與外交部人員就保釋內容諮商,劉姍姍即可離開密蘇里(Missouri)西區聯邦法院。外交部官員表示,劉姍姍目前健康狀況良好,心情平靜,過去5日無特殊狀況,對於外交部針對聽政會提出的策略應對十分有信心。

對於此案,美國國務院方面重申,根據1980年10月台美簽署的「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劉姍姍的確享有與領事官員相同的地位,可行使豁免權,但前提是必須與執行公務相關的行為才可行使,因此國務院認為豁免權不適用於這起案件。

由於台美雙方對於豁免權以及公務和私人之間的認定各有堅持不退讓,因此台美雙方和劉姍姍協商之後,認為此案在法律層面上不涉及外交事務認定,改設定為個人事件,最後將由密蘇里州堪薩斯市律師沃肯(James Wirken)代表劉姍姍個人,而非中華民國政府。至於未來此案如何發展,將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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