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a200 2011-10-20 11:40
女大生灌高粱猝死 男同學判無罪
3年前曾發生一起女大生和同學打賭喝58度高粱酒,如喝完整瓶高粱可得600元賞金,不料女大生在喝完三分之二瓶後,臉色發白,當時在場的5名男同學見狀將她送回宿舍休息,不料女大生隔天被發現猝死在書桌前面,5名男同學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台中高分院19日宣判男同學已盡保護責任,判處無罪定讞。
這起女大生喝高粱猝死案件,發生在2008年11月,當時就讀東海大學日文系的賴宣諭(20歲),和5名男同學打賭可以一次喝完酒精濃度58度、容量750毫升的金門高粱,同學也在一旁起鬨,如果賴女能喝完就能贏得600元的賭金。
賴女便開始喝高粱酒,不料喝了三分之二瓶後,臉色突然發白,男同學見狀立即阻止,並支付600元賭金後,一行人將她送回女生宿舍管制區前,賴女返回房間後趴在書桌睡覺,不料隔天被室友發現賴女已經死亡。檢方事後將5名大學生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並賠償180萬元給賴母達成和解。
5名男大生一審時宣判無罪,賴母也未提上訴,台中地檢署則啟動「修復式司法」,由檢察官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維持原判,認為5名男大生已盡到保護義務,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定讞不得上訴。承審法官還在判決書中罕見地要求衛生署,應督促酒商在酒品上製作警語標示,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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