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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las 2011-10-7 11:53

裙子太短遭微軟解僱 「短裙女」獲賠33萬

[align=left]今年年初因為裙子穿太短,遭到微軟開除的「短裙女」趙欣禾,她不滿公司以「不符公司形象」為由,且當時幫她媒介的104人力銀行也未出面替她爭取權益,憤而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台北地院簡易庭6日宣判,認為資遣不合法,判處104應賠償4.5個月的薪水合計為33萬125元和利息,本案仍可上訴。

現年32歲的趙欣禾,台科大電機系畢業,擁有修長美腿和窈窕身材,平日穿著火辣,還曾參加SUPER GIRL網路票選美女活動。去年12月經104人力銀行媒介,派遣到微軟擔任行政管理的工作。當時與104簽下勞動契約協議,派遣時間到今年6月底,但趙女僅到職1個多月,微軟竟告知她不再雇用,以「業務性質變更」為由終止契約。

趙欣禾卻爆料遭台灣微軟解僱原因,竟是「服裝不專業、裙子太短,不符微軟形象」。事後雙方曾經進行勞資爭議協調,但雙方並無達成共識,趙女一狀告上法院,指控台灣微軟資遣理由不符。台灣微軟則是宣稱須另行應徵專職人員,才不繼續聘用趙女,與穿著打扮無關;104在協調時也曾提供趙女其他工作機會,但趙女堅持月薪不得少於7萬元,並非104不願安排。

台北地院調查認為,依照勞基法規定,104以「任務改變,無其他職缺」為由提前將她資遣已屬不合法,且趙女工作性質並不特殊,104與趙女的僱傭關係仍存在,判處104敗訴,應判賠4個多月薪水共33萬多元給趙女。全案仍可上訴。[/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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