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y 2011-9-11 10:38
假冒模特兒經紀 性侵16歲少女
在補習班工作的紀永茂,假冒是模特兒公司經紀人,利用16歲高中少女對從事模特兒的憧憬,誘騙拍攝月曆廣告,趁機在礦泉水摻入不明藥物,使被害人意識模糊慘遭性侵,被害人母親報警,前往紀嫌住處搜出他所拍不堪入目的女子下體特寫照片,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8年6月。
判決書指出,紀永茂(32歲)並無攝影專業,也非模特兒經紀人,今年4月在人力銀行網站登錄應徵模特兒廣告,陳姓少女上網應徵模特兒相識,兩人成為男女朋友。
紀嫌在陳女部落格上看見她同學A女頗具姿色,佯稱可帶A女來應徵模特兒,陳女出面邀約,紀嫌當場表示面試通過,但因A女動作不協調,拍照前須進行肢體動作訓練,被害人不疑有詐,誤以為紀嫌可為她安排拍攝月曆等平面廣告賺外快。
紀嫌趁被害少女到廁所換衣服時,將他預先攜帶的不明藥物摻入礦泉水,被害人喝下後藥性發作,紀嫌趁被害人意識模糊、身體乏力,性侵得逞。
被害人事後向媽媽哭訴報警,警方到紀永茂住處查扣紀所有的數位相機,內有被害人赤裸照片、及下體特寫照片。法官認為被害少女毫無社會經驗,生活背景單純,與紀嫌並非男女朋友,豈有願意供他拍攝下體特寫銷售營利的可能,從重將他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