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y 2011-9-11 10:38
70歲老翁假照顧 性侵7歲小女童
台中市70歲陳姓男子涉嫌性侵1名年僅7歲的多重重度肢障女童得逞,台中高分院更二審查出,當時被害人動完手術正在復健,無法自行走路必須坐輪椅,毫無反抗能力,陳男利用妹妹照顧女童機會性侵,嚴重戕害女童身心,犯後又無悔意,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7年10月。
判決書指出,陳姓婦人94年初,受託照顧多重重度肢障女童,他的哥哥利用與女童同睡1床的機會,兩度性侵被害女童得逞,經老師發現女童異常情形,詢問得知遭陳嫌性侵害,立即報警處理。
合議庭查出,被害女童93年底因罹患腦性麻痺併痙攣性髖關節脫位,到醫院進行手術,術後情況良好,但無法自行走路,大小便及洗澡擦拭身體均須由他人協助,慘遭陳嫌性侵害,毫無反抗能力。
陳嫌否認性侵被害女童,辯稱被害人身體狀況需人照料,在處理大小便及擦拭身體時,手指碰觸在所難免,但被害女童指證歷歷,法官從重將他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