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er 2011-9-6 16:12
健美先生怨司法 雙斧劈司院招牌
知名健美先生林志成抗議司法不公,昨天光天化日持雙斧前往博愛特區內的司法院大樓,砍劈司法院金字銜牌十幾斧,隨後主動交出斧頭就逮;中正警一分局訊後,依刑法「毀損公物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諭令5萬元交保。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認為,林某的暴力行為已觸犯侮辱公署、毀損等罪,「一定追究到底」。
聲稱冤獄 激烈抗議
46歲的林志成(原名林致成)昨晚交保後,向媒體深深一鞠躬,強調這是他個人第4次冤獄,過去大家被教育要見義勇為,但他卻被判刑,他感嘆地說:「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他要替全國老百姓怒吼,要求總統馬英九正視司法改革。
林志成曾多次當選健美國手,獲獎無數。他說:「我要用最激烈的方式抗議司法已死!」之所以這麼生氣,是因為上週台北地院判他有罪。他說,去年9月,他到北市信義路的中華民國健美協會,和理事長林健昌泡茶,兩名年輕人疑似為了債務糾紛,一下電梯就衝進協會勒住林健昌,當時他出手援救,4人一陣亂鬥,對方2人掛彩。
林健昌控告對方妨害自由,對方也反控林志成傷害,台北地院上週判林志成3月有期徒刑,妨害自由案則還在審理。林志成認為,「怎麼會救人一命,還要被判刑?」他愈想愈不平,決定到司法院砍官署銜牌。
昨天下午1時30分,林先拿標語到司法院大門口前抗議判決不公,門口駐衛警和法警出來勸離,林突然從手提袋中抽出2把斧頭,連劈司法院橫、直兩面銅質銜牌各7、8下。
由於林某身材壯碩,只持警棍的駐衛警、法警見狀嚇得不敢阻擋,林某砍完還安慰他們:「放心,我只是來抗議的,不會傷害你們!」隨即交出斧頭就逮,讓大家鬆了一口氣。
林志成還向警方展示手寫傳單:「貪污者、雙重國籍者、殺人者、詐騙者等,被判無罪;勇敢救人者、被流氓砍殺者、被詐騙者等,被判有罪。」傳單也被當作證物查扣。
暴力手段 已有前例
警方調查,林志成91年間,被控持球棒闖體委會,搗毀主委林德福辦公室,後又到台北縣政府廁所放鞭炮,趁亂衝上縣長蘇貞昌辦公室砸電腦,兩次滋事,都是為了宣洩對國手選拔、獎金分配不公的不滿。
健美協會理事長林健昌痛批,「法律不是應該要保護見義勇為的行為嗎?怎麼救人還被判刑?」林長期受迫害,沉不住氣才會出此下策,一切根本是「恐龍法官」造成,他已決定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