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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o 2011-8-2 11:49

博士眼科院長丁民峰被下禁奢令 不能搭小黃

[align=left]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日公布第5波禁奢欠稅大戶檢舉名單,包括知名的台北市博士眼科診所院長丁民峰欠稅新台幣4000多萬元。執行署表示,丁民峰自94年開始欠綜合所得稅,由國稅局移送執行處執行,執行官認為他眼科診所營業狀況良好,卻遲遲不繳稅,對他核發禁奢命令。

行政執行署公布的第5波欠稅大戶名單總計有3名滯欠大戶,除丁民峰(滯欠金額4378萬1928元)外,還包括雲林縣顏清連(滯欠金額5807萬1239元)、台中市林坤旺(滯欠金額1984萬4830元);其中丁民峰遭核發禁奢命令。

丁民峰是國內治療白內障名醫之一,他所開設的博士診所是早期少數引進無刀雷射治療近視的診所,也讓他有「雷射達人」之稱,除台北外,他在台中的診所有上千坪的規模。

根據行政執行署資料顯示,丁民峰2005年後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幾乎都未報繳。由於他知名度高,加上患者眾多,因此被稅捐單位盯上,認定他欠稅78筆,除個人綜所稅外,連汽車牌照稅、燃料稅也沒有繳,被移送強制執行。

執行署統計,目前已經公告欠稅大戶有99人,其中已核發禁奢命令9人。條款指出,遭核發禁奢命令者,將不得搭乘計程車或高鐵等高價交通工具、禁止單筆2000元以上的消費、禁止到夜店、KTV消費、禁止買賣股票、基金及投資黃金。

根據禁奢條款的檢舉作業要點規定,若民眾檢舉屬實,經執行官對欠稅大戶核發禁奢命令,檢舉人可獲得1萬至3萬元;如能證明大戶違反禁奢命令且被法院裁定管收,檢舉人最高可獲得20萬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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