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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lin 2011-7-16 11:21

41歲冒高中生自稱「大鵰」騙憨女上床 判5年半

【楊永盛╱苗栗報導】苗栗一名曾當補習班導師的男子竟是網路男蟲,他拿帥哥照片佯稱自己是高中生,再一人扮兩角色,向16歲智障少女誆稱:「因為我老二比較大,才叫朋友把妳下面撐大一點,方便以後做愛。」騙對方上床兩次還拍裸照,事後因少女噩夢連連,被老師得知報警。法官昨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男子5年6月徒刑。


由於法官認定少女是被詐騙上床,故未依強制性交罪判男蟲謝文榮(41歲,苗栗人),被害少女的父親昨不滿說,女兒是遭脅迫性侵,法官判太輕,決定上訴討公道。《蘋果》昨聯絡不上被告,無法得知其看法。


判決書指出,謝文榮原本是新竹市一家補習班導師,有在網路張貼援交訊息前科。


遭質疑「差好多」


去年9月間他用網路即時通,假冒年輕帥哥照片及「李昌成」的高中生身分,結識16歲智障少女,讓對方誤會交到帥哥,陷入情網。


今年元月底,謝約出少女見面,少女一上謝的車就被載到謝住家附近一家汽車旅館嘿咻,少女在車上曾質疑「你怎麼跟網路上的人差那麼多?」謝竟騙說:「我是李昌成的朋友,因李的老二很大怕妳受不了,才先請我幫妳下面撐大一點,方便他以後跟妳做愛比較不會痛。」少女被騙上床,謝還用手機拍少女裸照。


完事後餵避孕藥


事後少女上網質疑「李昌成」為何那天未現身,謝即回應那天確請朋友幫她下面先撐大,方便以後做愛比較不會痛。在第2個月又再次騙少女上床,完事後還餵她避孕藥;直到3月中旬,少女出現創傷症候群做噩夢,被老師發現通報社工及警方。


辯女同意拍裸照


謝文榮辯稱經少女同意才拿手機拍裸照,否認事先知道對方有智障、強制性交。法官認為少女和謝男首次見面時,已知謝非「李昌成」,仍跟謝進汽車旅館,且無積極證據證明她是被強制性交,故僅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以詐術使未滿18歲之人被拍攝猥褻行為,判刑5年半。


網路交友 注意事項


●網路是虛擬世界,對網友的刺激或挑逗字眼勿理會


●網路一夜情、援交易染性病或遭詐騙


●勿洩漏個資,例如地址、電話,確保安全


●初次與網友見面,最好找人陪伴並讓第三者知悉


●不輕易與網友有金錢關係


●應多了解對方背景後,再考慮深入交往


資料來源:苗栗縣警察局、《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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