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ice 2009-2-25 12:49
戶長不是肥缺
某日,戶政機關受理了一件戶口遷移案件。
提出申請的,應該是一對新婚沒不久的年輕夫妻。……
承辦員審查以後,發現妻子已經早一步,在這個地址上設立戶口、並為戶長;現在,丈夫要遷入同一地址,按規定,同一地址,夫妻不能分成兩戶。
承辦員告訴當事人,解決方式有兩種:一種呢,較麻煩,是丈夫在這個地址上創立一戶(並為戶長),接著妻子住變,入到先生戶內;另一種嘛,較簡單,就是先生不當戶長、直接遷入太太戶內。
…………
經歷一番商量,問題來了,究竟誰當戶長?這一對年輕夫妻,爭得面紅耳赤,誰也不肯讓步!……
主管出面,終於瞭解事情來龍去脈。
主管:「這位先生,我請問你,當戶長的話,有沒有薪水可以領?」
年輕丈夫:「當然是沒有!」
主管:「好,那再請問一下,如果想當戶長,要不要出馬競選?」
年輕丈夫:「當然也不需要競選!」
主管:「如此說來,當戶長,用不著保證金;當然,也不需要什麼競選總部、助選員、宣傳車等等啦。……」
年輕丈夫(點頭):「嗯,沒錯!」
主管:「我說老兄,你已經知道了,當戶長,既沒有薪水可以領,也不用出馬競選,可見得:當戶長,並不是一個肥缺;想吃苦頭,還怕以後還沒機會?有啥好爭的?」
年輕丈夫,一臉尷尬,只得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