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3 2011-5-11 01:07
烏龍稅單滿天飛 公益律師也遭國稅局惡整險跳樓
[align=left]5/10早上立法委員朱鳳芝在立法院,結合台大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台中律師公會一起為老百姓請命,呼籲台灣要參考許多先進國家做法,修定出一部能保護老百姓的納稅人權利保護法,設置納稅人權利保護官、讓人民團體得提請財政部修正或廢止違憲法令制度等。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羅豐胤也號召所有律師一起站出來,產官學各界都期盼稅法也要符合憲法,政府更應與時精進,而非停留在威權時代的官僚作風。記者會上並有來自台中的黃文皇律師及曾任立法委員的邱彰律師現身說法,表達自己身陷烏龍稅單風波的冤屈!
台中律師公會黃文皇律師拿出一疊厚厚的文件表示,他義務的承接一個連國有財產局都不願接的遺產管理人,自己沒有收錢還要墊錢不打緊,沒想到國稅局卻因為一筆被繼承人在世時贈與給配偶的兩億遺產未申報,而要處罰他這個遺產管理人五千六百萬罰款,讓他身陷資產被凍結、薪資被查扣,瀕臨破產慘況。國稅局官員還告訴他,如果不罰,遺產管理人會跟繼承人勾串逃漏稅。黃文皇痛心的說,沒想到自掏腰包做公益還被國稅局當成賊,真是情何以堪!這案子發生半年來,他天天睡不著覺,好幾次都想跳樓一了百了。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羅豐胤表示,這個案件已經復查經過好幾個月了,中區國稅局都沒做任何決定,他們找了立委、監委來協助跟國稅局溝通也一樣沒結果。而且這樣的案件並非個案是通案,有好幾位律師都發生同樣問題,律師公會只能發函給律師們自求多福,要當公益清算人及遺產管理人要小心,這樣以後還有誰要當公益律師?連懂法律的人都受到這種委屈,更何況一般老百姓?
邱彰律師則表示,她自己是美國律師,在台灣不能執業,沒想到有一天天外飛來一張稅單還加計50%罰鍰,她連為何被課稅都不知道!邱彰動用所有的關係,好不容易才能到國稅局了解情況,不僅自己被課稅的資料自己拿不到,稅官還告訴她後續如果走復查,復查委員會都是國稅局的人,所以她不可能會贏。邱彰痛心的表示,台灣真的沒有一點程序正義…。
東吳大學法律系陳清秀教授、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財稅研究所黃士洲教授代表修法學者出席,陳清秀教授並分析世界各國與台灣的比較,發現我們的稅法遠遠落後歐美亞洲多國,包括在國外行之有年的「納稅人權利保護官制度」、「納稅人權利保障諮詢委員會」、「財稅專家鑑定意見制度」「違憲法令之提請修正制度」等,台灣都欠缺,而台灣還有稅務罰款過高、人民訴訟權被剝奪、薪資所得必要費用無法扣除等問題。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到場回應,說明稅捐稽徵法已在去年增訂第一章之一,當中有五條對於納稅人保護之條文,財政部對此也很重視。對此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財稅研究所黃士洲教授表示,韓國的納稅人保護專章有十五個條文,其中之一就是課稅前必須通知納稅人表達意見,才能課稅;反觀國內卻是稅單直接開出來,而一個月沒繳就要罰,不然就是要走冗長的行政救濟流程。總之,台灣對納稅人的保護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張盛和回應黃文皇律師的案件表示,五月三日財政部發布解釋令,表示遺產稅及罰鍰僅限在遺產範圍之內,所以黃律師個人財產不會受影響。對此黃文皇律師也表示,如果裁罰本身並沒有撤銷,這個問題並沒有獲得解決,財政部解釋令本身的法源依據為何?是否及於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署有可能會再對他限制出境、定期要求他去做說明還款計畫,這一筆債務會跟著他一輩子!
朱鳳芝委員語重心長的表示,連律師都會遇到這樣的事件都解決不了,更何況是老百姓更是哭訴無門、真是血淚斑斑!幾年前多位學者提出稅捐稽徵法的修訂,沒有受到重視,結果多年來老百姓受到違法課稅、侵害人權的案例層出不窮,本次修法出動全台灣所有財稅菁英學者專家,由葛克昌教授領軍的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學者專家組成的稅法研究會及中華人權協會、全國律師公會、記帳士公會以及許多不敢具名的會計師等,可說是財稅方面的學者專家大團結,一定要讓納稅人權利保護法通過,也希望財政部能全力支持不要阻撓![/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