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3 2011-4-29 14:24
資生堂不只「早2分鐘下班」 除勞動節有其他假遭調配
[align=left]網路上流傳一篇名為《某公司五一勞動節調整休假超強策略》的文章,暗指化妝品大廠「資生堂」將5月1日勞動節假日平均分配至全年,讓每位員工每天都有「2分鐘」的勞動節假期。但有網友提出,從公告的下班時間來看,「遭調配」的假期可能不只有勞動節。
該篇文章提到,由於勞動節正逢周休二日,因此採「工時制」,將假日調配到全年工作日中,平均一天可提早2分鐘下班,而勤務時間也改為「8時30分至17時36分」;此外,文中還說明該調休制度已不是第一次,2004、2005、2010年也曾施行。
網路上流傳的《調整休假超強策略》。(圖/取自網路)
[img]http://www.nownews.com/newspic/1703/i1703463.jpg[/img]
有網友認為,這只能說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勞基法極力保障勞工權益,但「台灣企業壓榨勞工的技術是世界頂尖」。還有人諷刺地說:「調整休假玩到這種程度,真的可以得諾貝爾獎了!若再狠一點,說不定能搞個『全年無休!提早下班責任制』。」
資生堂傳媒總監林佩玉回應,網路上的公告是舊資訊,公司內部昨(28)日開會決議,勞動節確定休假;但因配合百貨公司母親節特惠期間,部分員工當日仍須值勤,得另擇他日補休。林佩玉說,近年來勞工權益越受到重視,未來公司會善加研究休假問題,不過這次彈性補休與「2分鐘調休」爭議無關。
另外有網友質疑,按照公告的勤務時間推算,在勞動節調休2分鐘前,下班時間竟是「17時38分」,實在不太像「正常下班時間」,因此或許已有其他假日被「平均」掉了。林佩玉則否認說,這是公司「行之有年」的制度,絕對沒有其他假日遭到調整。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指出,「工時挪假規定」是為了讓勞工可比照公務員周休二日而設立,依法公司可挪移休假日,但必須先與員工協商同意,且不能「分割」假期;勞委會將會協請地方主管機關調查,若資生堂涉及違法,可開罰新台幣6千至6萬元。[/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