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klsko 2011-4-28 16:44
北市國二男逼女同學口交 校方竟只記過處分
[align=left]台北市南區一所國中發生離譜的性侵事件!一位國二男同學將女同學帶到校外公廁,竟然強迫她替他口交;校方知情之後,雖查出該位男學生還曾性侵另2位同校女生,但只給加害男同學記過處分,與進行簡單的課後輔導,還向家長宣稱這是兩情相悅。
台北市議員王浩2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這位國二生在3月7日要求女同學幫他口交,還在校園內大肆宣揚、洋洋得意,造成女學生身心受創;校方甚至在3月11日發現,男學生已經在半年前、一年前,分別對2位女學生進行類似的不雅舉動。
儘管校方已掌握並列管該生行為,但因為國中是義務教育,因此無法強制學生轉學;也就是說,受害人至今還須每天與加害者同校共處。王浩指出,校方僅對該生進行記過處分及簡單的課後輔導,對於家長的憤怒,還宣稱兩情相悅,企圖冷處理此事,根本是姑息養奸。
「你加害人一直關注這個受害人,讓受害人從眾人當中已經凸顯出來,等於大家都穿藍衣服、她穿白衣服,瞎子都知道是她了!這樣的輔導方式,反而讓加害人沒事,受害者一直在無法平復的深淵裡頭輪迴。」王浩指出,校園所發生之刑事案件,涉及國家刑罰權,不是教育局及學校所能處理的範圍,應立即通報相關單位,而非私底下處理。
據悉,該位加害學生已由中正二分局移送少年法庭偵辦,3位女同學的家長都要求男同學應該轉校;但男同學家長堅持,孩子在這個學區上課是他們的權利,不肯轉校。其中,2位女學生家長已決定提告,另1位的家長則暫時保留法律追溯權。(新聞來源:中視新聞)[/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