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3 2011-4-18 10:57
國中生救狗被嗆記過 「連摸過1、2次的也要記」
[align=left]明明是幫助小動物,怎麼會被嗆聲說要記過呢?高雄市前金國中學生們將流浪狗抱到教室洗澡,未料老師通知捕狗大隊,擔心狗被安樂死的他們,遂躲在廁所與捕狗大隊僵持10多分鐘。救狗之一的學生「小宓」指出,校方以妨害公務之名,稱摸狗的22位同學要記1大過、救狗的3人要記2大過。
據該校同學PO在部落格的文章說道,4月12日,他們在校內打掃區域發現了3隻流浪狗,其中一隻跑掉、剩下兩隻被他們撿回,班上同學都會輪流照顧牠們,15日,他們在早自習把狗抱出來玩,導師氣得先說「你們以為我不敢跟學務處說嗎?」接著,捕狗大隊就來了。
因為擔心狗會被安樂死,他們趕緊把狗抱到廁所藏起來,「這時主任和一個捕狗大隊的人就來到女廁,主任很兇很大聲的叫我們狗交出來,說我們已經觸法了……主任就很兇的大吼,那個人(捕狗大隊)還叫主任不要兇我們。」
僵持了10多分鐘後,狗還是被捕狗大隊帶走,班上女同學也難過哭泣,但學務主任還不斷地罵他們,甚至在中午時候將他們集合起來,揚言記過。其中,摸過狗的22位同學記一支大過,理由是沒有勸導;救狗的3位同學則要記2支,因為妨害公務,「把狗放在教室妨害狗的自由」、「關在廁所是虐待」。
[b]▼國中生救狗被嗆記過,動保團體出面。(圖/翻拍自Facebook)[/b]
[img]http://www.nownews.com/newspic/1698/i1698496.jpg[/img]
該文被PO上網後引起輿論譁然,有動保團體在臉書發起連署,要校方撤銷處分,參與救狗的小宓也自認沒有犯錯。對於記過爭議,學務主任張秋菊表示,記過必須經學校獎懲委員會開會,不可能因為流浪狗就記過;不過,她也坦承,自己確實脫口說出「妨礙公務要記大過」等字眼。
她說,是因為學生抗拒才會說出重話,而且學生交出狗後,也沒有真的記過,這點外界可以查證。前金國中校長康思平則表示,學生關懷流浪狗是好事,更是生命教育的一環,但不該與其他學生的受教權衝突,盼外界勿將兩件事混為一談;康思平也說,將深入了解此事。[/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