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chie 2011-3-15 00:16
如何向消基會申訴?
[size=3][color=#0000ff]消基會全名-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網站 - [/color][/size][url=http://www.consumers.org.tw/index.aspx][size=3]http://www.consumers.org.tw/index.aspx[/size][/url][size=3][color=#0000ff]
可使用電話申訴或者郵寄申訴.
相關法條:消基法
[/color][color=#000080]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十樓之二
電話: (02)2700-1234
傳真: (02)2703-2675
[b]電話諮詢時間為:[/b]
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30-17:00
[b]消基會受理申訴範圍:[/b]
1.日常生活中,相關食、衣、住、行、育、樂、醫等各方面之「民生消費性問題」。
2.鑑於本會乃民間組織以及受限於本會資源及人力,目前下列類型歉難提供服務﹕
. 非屬消費問題的申訴﹕勞資糾紛、具賣方身份之買賣糾紛(如售屋、合建等)、投資理財之糾紛(首飾、股票)。
. 消費之目的為營利或生財者﹕計程車、貨運車、廠房、辦公室、辦公設備。
. 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的消費糾紛。
. 個案之檢測(本會列有專案者除外)。
. 申訴之對造非為台、澎、金、馬地區者。
. 消費者所提供的資料不全。
. 不遵守本會處理程序者(如﹕未在本會要求之期限內提供資料等)。
. 本會認為不宜處理者(如﹕業者之申訴等)。
. 消費者要求顯不合理(不願依相關法令之規定作要求者)。
. 在現行法令中,消費者尚無權力爭取者(如﹕退換貨等,因本會為消費者爭取權益時,須依法有據)。
. 其他。
3.本會之處理方式﹕一般案件,自受理至結案,需時約兩個月,如超過兩次之發函,則處理時間視狀況而延長。
文出:台灣法律諮詢網 [/color][/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