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ooQ 2011-3-14 00:55
趁母臨終前盜領千萬 2子女判吐出
桃園縣陳姓婦人同情小女兒離婚後生活艱困,接她回家,未料女兒和哥哥串謀,在她臨終前盜領一千多萬元,二個哥哥訴請返還,兄妹聲稱媽媽生前答應贈與,不過法官認定是擅領存款,判決吐出、由所有兄弟姊妹平分。
桃園地院調查,陳姓婦人6年前因小女兒離婚、無業,獨自扶養二個孩子,靠低收入津貼過活,她同情女兒處境,接女兒回家,女兒和外孫的生活費由她負擔,三年多前,陳姓婦人得癌症,不斷進出醫院,女兒和大哥在她過世前,連續提領了一千多萬元,三年前陳婦過世後,其他兒女發現母親存款短少、定期存款在過世前被解約,認為小妹和大哥侵吞母親遺產,向法院訴請返還。
法院審理時,小妹和大哥都說母親生前都由他們輪流照顧,其他兄弟姊妹不關心媽媽,母親生前才答應贈與,定存解約也是媽媽授權辦理。
法官審理後,因陳家有7個兄弟姊妹,陳母雖和小女兒同住,但生病時,其他子女會輪流照顧,並非「對媽媽不聞不問」,如果母親只贈與二人,應該會在所有子女面前說清楚,且過世前一個月,老太太還問長子「我的存款呢?」,長子答「都還在,放心」,加上部分存款是在陳婦過世前14天提領,法官因此認定陳姓婦人並無贈與二兄妹的意思,以這筆巨款是老太太的遺產,判決二兄妹拿出來由所有兄弟姊妹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