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le86 2011-2-6 02:13
軍事札記─古代篇/現在篇
軍事札記─古代篇
滑膛燧發槍的準確度
英國陸軍漢格(Hanger)上校在 1814 年寫下這一段話:
「如果一個士兵的槍膛不是製造得很遭的話(許多都很糟),可以打中 80 碼外的人形靶、甚至是 100 碼;但是如果一個士兵在 150 碼外被敵人用一支平常的槍瞄準並打傷的話,那麼他真的就是非常倒楣了;至於想用一支平常的槍射擊 200 碼外的人的話,你不如改為射擊月亮,兩者打中目標的機會都是一樣的。我一向堅持並且──如果有人質疑的話──可以證明,從來沒有人在 200 碼的距離被一支一般士兵的滑膛槍射殺過──如果這支槍的主人是瞄準他的話。」
1834 年撞擊式雷管發明人福西斯(Forsyth)牧師要求英國政府試驗比較撞擊式雷管跟燧發槍。這兩種槍各挑六支,在不同天候下各射 6000 發,燧發槍的不發彈有 922 次,平均每 6.5 發就有 1 次不發;雷管式則只有 36 次,平均每 166 發有一次;燧發槍打完 100 發要 32 分 31 秒,雷管式只要 30 分 24 秒。燧發槍命中目標 3680 次,雷管式 4047 次。
1841 年英國皇家工兵試驗燧發槍,發現最大射程可達 700 碼,但是每支槍都不同,有時看來完全一樣的槍可以差上 150 碼。當「極為小心地射擊」時,一支燧發槍每四發中可以有三發命中 150 碼處高度與寬度各為人體兩倍的靶標。但是超出這個距離時什麼都打不中。在 250 碼處,即使靶標的高度與寬度再增加一倍(人體的四倍),十發中沒有一發命中。
前裝滑膛燧發槍發射程序
以下步驟來自 18 世紀前葉普魯士軍隊的步兵操典。
1. 擊鎚(燧石)扳至半擊發位置(安全位置)。
2. (用右手拇指)將藥鍋抹乾淨。
3. 將槍移到靠右手邊。
4. (從子彈袋中)取出子彈(cartridge,紙包的鉛彈頭與火藥)。
5. 咬開子彈。
6. 倒些許藥引在藥鍋中。
7. 關上藥鍋蓋。
8. 將槍移到前方。
9. 將槍移到左方準備裝填。
10. 將子彈放在槍口(此時火藥自然落入槍膛,並將彈頭連同紙殼塞入槍口)。
11. 抽出通條。
12. 舉起通條(馬上調轉 180 度,讓寬頭向下)。
13. 調整通條手握位置(頂住右胯,並且將右手下滑)。
14. 將通條放入槍口。
15. 將火藥與子彈推入槍膛並舂幾下。
16. 抽出通條。
17. 舉起通條(並調轉方向)。
18. 調整通條手握位置。
19. 將通條放回槍身儲藏位置。
20. 將槍上肩。
21. 準備射擊(槍從肩上取下,擊鎚扳至待發位置,身體向右側轉半步)。
22. 預備!(槍托抵住肩膀,大略瞄準)
23. 射擊!
龍騎兵
所謂的龍騎兵是在 16 世紀初開始出現的,屬於騎兵的輔助兵種,因為其配備的槍而得名,他們的用槍比騎兵的卡賓槍(carbine)長,但是比一般步兵的 musket 短,以便騎馬攜行。他們基本上是機動步兵,騎馬行動,下馬作戰,他們的槍無法在馬上裝填。
當時的重騎兵原本在 14、15 世紀開始沒落,原因是英國的長弓手和瑞士人重新發現使用的步兵長矛方陣戰術。但是到了 16 世紀初,wheellock 的發明給他們帶來新的機會,他們改用車輪戰術,騎到距離步兵方陣不遠處用卡賓槍或手槍射擊,然後掉頭騎回陣後裝填,此時下一波騎兵又再上來射擊。這些重騎兵的裝備很花錢,馬要健馬(charger)利於承重及短程衝刺,身上要穿盔甲,手上拿的是昂貴的 wheellock 型槍支,各國都維持不了幾隊。於是就有輕騎兵和龍騎兵的出現。輕騎兵就不配盔甲,用的馬則是所謂的輕馬(pony),速度較快、腳程長,但無法負重,配屬在部隊的側翼擔任警戒掩護巡邏之用。龍騎兵則更次一級,用的馬更差,只是當作代步工具,配備長槍在到達戰場後下馬當步兵作戰,通常被派去當輜重的護衛,或是各地的哨戒。
當然後來逐漸演變,輕騎兵和龍騎兵漸次加強自己的武裝和坐騎,除了沒有盔甲外,跟重騎兵幾乎沒什麼差別。到了拿破崙時代,法國的龍騎兵甚至於拒絕下馬作戰,要求跟其他騎兵同樣地位。後來這一詞只沿用在單位名稱上,並不再意味著一個特別的騎兵分支了。
排放
其實如果仔細看一下,原文提到的並不是真正的排放(volley fire),而是大量集中的快放(quick fire)。步兵戰術到一次大戰前已經放棄了排放,而是以快放為準。
排放(volley)這種戰術恐怕早在人類早期文明有組織的使用弓箭交戰時就出現了,而不是晚至 11、12 世紀。埃及古王朝時,弓箭手早就已經納入軍隊編制,難道他們會無組織地散處戰場跟敵人單挑嗎?或許希臘城邦和羅馬帝國一味強調方陣和軍團戰術,忽視了弓箭;但是哥德人、維京人等所謂的野蠻人卻還大量使用弓箭。別忘了,羅馬軍團西元 354 年在萊茵河畔的慘敗,就是敗在德意志族的弓箭之下。如果德意志族弓箭手沒有類似排放或快放這種集中式的箭雨,而只做騷擾性的攻擊的話,我們很難想像一支訓練有素的羅馬軍隊會這麼輕易地被一掃而空。
到了火器發明後,排放更成為前裝滑膛槍時期的主要戰術,當時絕大多數軍用步槍都是滑膛槍而沒有來福線,加上槍管製造上的誤差,彈丸重量平衡的問題,以及火藥裝填的均勻度不一,命中率並不高。根據十九世紀初期普魯士軍隊的試驗,由一個訓練有素的步兵排對一百公尺外的一堵牆(模擬敵軍一個排直立時的排面)開火,打中牆的機率只有 1/2;隨著距離拉長,到四百公尺時只剩下 1/7 的機會;當時一般公認在兩百公尺外是在戰場上相當安全的距離,軍官也都還能騎馬來去自如。這種情況只有在來福槍大量用在戰場上時才改觀。
因此要使用前裝滑膛槍,唯一的辦法是將部隊集中成一排,前進到距敵人很近的距離(約七、八十公尺),排放個幾次,以增加心裡震撼的效果,趁著火力就衝鋒前進。由於前膛槍的發射速度不快,每分鐘最多兩發,在我軍衝鋒時敵人最多不過能再排放一次,然後就是拼刺刀的短兵相接了。
在當時雖然已經有來福槍的存在,也知道來福線可以增加射擊的準確度及射程,但是有兩個很大的障礙讓各國軍隊無法大量採用來福槍。第一是來福槍的製造成本比滑膛槍高很多,經濟上是個負擔。第二是前膛來福槍的裝彈速度比滑膛槍慢很多,還不到滑膛槍的一半。因此步兵的標準配備一直還是滑膛槍為主。
另外,當時所使用的黑色火藥也造成困擾。由於黑色火藥爆炸燃燒不完全,會在槍膛中留下大量的殘渣積碳,射擊幾發子彈後,膛壁上厚厚的積碳會讓裝彈變得十分困難,唯一的辦法是隨著射擊的時間逐次使用較小口徑的彈丸。但是這又降低了準確度。
還有,雖然前膛槍在測試時射速可以到達每分鐘三發,在實際戰場上由於種種因素的關係,每分鐘能達到兩發就不錯了。
把這些因素都考慮起來,滑膛槍在戰場上的角色就很明顯了。依當時的說法,戰場上致勝的因素是冷鐵(cold steel,指刺刀)而不是熱火(hot fire,指火藥)。
美國獨立戰爭時,雖然有許多民軍使用來福槍,華盛頓屬下的殖民地部隊還是配發滑膛槍。不論是民軍或是大陸軍隊都面臨同樣的問題:對刺刀的訓練付諸缺如。所以每當和英軍對陣,英軍按照正常戰法,推進到八十公尺,排放一陣然後衝鋒,美軍就吃不消而潰散了。這個情形一直要到法國教官在 1776 年冬天好好訓練殖民地部隊使用刺刀後才有改善,也才能跟英軍正面硬拼。
至於使用自己的來福槍的民軍,原本就是烏合之眾,根本無法訓練,也無法管制。華盛頓本人對這些民軍一直很頭痛,他希望能練出一支有組織、有紀律而又打不散的部隊,但這些熱心助戰但又來去自如的民軍往往幫倒忙,反而妨礙了戰術的運用。他們唯一的優點是長射程(可達 400 公尺)的來福槍,在遠距離就開始撂倒英軍軍官和士官,不過他們仍然有射速慢的問題要克服。
當然,這種排放戰術在來福槍和金屬殼子彈大量配備到軍隊後就失效了。密集的隊形只是提供敵人更好的目標,同時開火反而降低每分鐘射擊的發數。因此,比較鬆散的隊形以及從較遠的距離交火逐漸成為戰術的主流。當然,這種「新」戰術在面對有刺鐵絲網和重機槍時也很快就落伍了。
英國長弓手
至於英國的弓箭手,比較正式的名稱應該是長弓手(longbowman),他們是十三、四世紀時英國軍隊的主力。從英王愛德華一世到亨利五世,他們在英法「百年戰爭」初期幾場戰役中,擊敗了以騎馬武士為主幹、數量上是三至四倍的法國部隊。他們用的弓稱為長弓(longbow),長達六英尺(180公分),開弓力在 100 磅到 150 磅之間,射程可達三百公尺,要比現代射箭賽 70-80 磅的弓要強力得多了。要比較的話,這些長弓手的射法應該算是快放而非排放,他們一分鐘可以射出十支以上相當準確的長箭,這些長箭威力十足,可以輕易貫穿武士的盔甲。中世紀全副武裝的騎兵在九十秒內可以輕易跑完三百公尺的距離,長弓手對付他們的唯一辦法就是連綿不斷而準確的箭雨;面對衝鋒的騎兵,五百名長弓手可以在敵人進入射程後同樣的時間內,射出七千支以上的箭矢。在射擊的速度與精確度來說,二十世紀初的英國士兵承襲的正是他們六百年前祖先的傳統。
英國長弓手的隊形通常是配合整支部隊和 地勢走向,左、中、右三軍的兩翼各有長弓手配備,向斜前方延伸,各軍的陣勢就像一個倒梯形的底部與兩邊,這三個倒梯形並排,右軍 的左側長弓手正好跟中軍的右側長弓手連成一個楔子的形狀,左軍的右側跟中軍的左側也正好連起來;三個倒梯形的底部是步兵,長弓手突出的部分通常有木樁和陷坑保護。如果敵軍騎兵衝鋒的話,只能向步兵衝去,在這期間,他們會受到長弓手從兩側的攻擊。如果敵人步兵前進的話,在楔形尖端的長弓手在離本陣很遠的地方就可以開始射 殺敵軍。這些長弓手在作戰時也是單排,除非地勢允許有多排展開的空間。不過為了有效利用空間,這些長弓手的單排通常也呈鋸齒狀。
談到 Braveheart,正是英王愛德華一世的時代,電影裡拍得太戲劇化了。1298年之役,華勒斯的主力其實是以長矛手(spearman)為主,而非 men-at-arms。英軍騎兵初期的衝鋒都衝不過林立的長矛,但是當愛德華一世將同盟的威爾斯長弓手調到側翼對蘇格蘭的方陣(battle)投以箭雨後,蘇格蘭人損失慘重,陣勢才被騎兵突破。後來的蘇格蘭王 Robert Bruce(就是片中出賣華勒斯的王子)當時是在英格蘭一邊參戰,對威爾斯長弓手的威力非常清楚。所以當 1314 年他反抗英格蘭時,特別調派一支騎兵預備隊繞道從英格蘭長弓手的側翼突入,把他們打得潰散四方,少數殘餘的弓箭手驚慌萬分,才會像電影中一樣不分敵我亂射一氣。蘇格蘭獨立後的 13 年間,在 King Robert 的領導之下,對英格蘭領土構成了很大的威脅。但是當愛德華三世(電影中華勒斯的遺腹子)登上英格蘭王位而 King Robert 又過世後,蘇格蘭跟英格蘭之間的幾次戰役都在英格蘭長弓的威力下慘敗。
希臘重裝步兵
希臘重裝步兵(hoplite)的長矛本來就可以刺穿盾牌和盔甲。當時的矛頭已經是用鐵或青銅,對上木頭的盾牌和青銅的盔甲,你說刺得穿或刺不穿?何況希臘方陣在接敵的最後一段距離(約 1-200 公尺內)通常都是用衝的,長矛握在腰下,虎口向前,目標是敵人的下半身。利用衝力加強刺擊的力量,應該可以刺得穿(當然也有可能會刺不穿而長矛斷裂)。等到跟敵人初次衝撞之後,四周人群擠滿沒有空間時,長矛改用上握法,虎口向後,從上往下攢刺,為的是越過敵人盾牌,攻擊頭和胸部。希臘重裝步兵的主要武器是長矛,只有當長矛斷裂失效後才使用短劍。長矛的主要對象是敵人步兵,當時的騎兵是輔助兵種,也沒有馬鐙,根本無法進行正面的衝鋒,只能從側背攻擊;希臘方陣是不可能調轉方向來用長矛防禦騎兵的。希臘重裝步兵的短劍主要是兩面開鋒的葉型短劍,比羅馬士兵用的還要短一點;所謂厚背大刀(類似印度的 Gurkha kukri)用的比較少。
不論是希臘方陣或是羅馬軍團,在主力的前面通常都擺放一些輕裝步兵(希臘稱 peltast 或 psiloi,羅馬稱 velites)作為前衛,這些輕裝步兵的武器包括鏢槍、弓箭、投石器等,作用在擾亂敵人。等到兩軍一接近,他們就退到主力的後方或側翼;主力部隊一概都是前進接敵,不會隨便後退。希臘方陣能投擲鏢槍的只有 peltast 和 psiloi,他們在雙方主力部隊接近時只能從 8 到 12 人深的方陣後方投擲鏢槍,老實說由於視線不良,效率並不高。重裝步兵並沒有配備鏢槍。
希臘方陣在亞歷山大之前都是以長橫列的方式作戰,雖然也有斜行(echolen)的陣式,也只有底比斯在少數幾次戰役中使用。亞歷山大(應該說是從他父親非利普二世開始的)的馬其頓方陣對隊形稍加改良,除了斜行陣式外,也有方形陣式(sqaure),主要是為了防禦波斯的騎兵。但在亞歷山大跟大流士的幾次交戰中,也都還是用長橫列的陣式。一般在說希臘方陣時,通常都不會想到方形陣式,都是在說長橫列的交戰。
希臘方陣最大的弱點就是無法防禦來自側背的攻擊,這在希臘多丘陵的地形來說沒有問題,起伏的山丘正好提供了側背的防禦;在地形平坦的地方,他們就得在側翼配備輕裝步兵或騎兵來提供掩護。
在菲利普二世和希臘聯軍間的 Chaeronea 之役中,他先佯敗吸引希臘的左翼前進,亞歷山大率領的騎兵隊再從希臘左右翼之間的空隙突入,迂迴包抄在希臘右翼的底比斯部隊。在消滅底比斯部隊後,更進一步包抄希臘的左翼。
第二次馬其頓戰爭時菲利普五世的馬其頓方陣在 Cynoscephalae 跟羅馬軍團交戰也是很好的例子。他的右翼對羅馬的左翼造成極大的壓力,幾幾乎就要突破了,但是他的左翼被羅馬的右翼擊退,然後羅馬右翼分出 20 個連隊(maniple)轉向對他右翼的側背攻擊,造成他的大敗。
在這兩個重要的戰役裡,希臘方陣(包括馬其頓方陣)對側翼來的,不論是騎兵或是步兵的攻擊完全都沒有防禦能力。而且很顯然地在西元前 2 世紀後就被淘汰了。但是方形陣式(square)從亞歷山大伊始,一直使用到 19 世紀。至於方形陣式的效果,也是好壞參半,它用來防禦衝鋒的騎兵固然有效,但是對付機動性極高的馬弓手卻毫無作用,這點羅馬軍團在 Carrahe 之役(53 BC)就已經得到苦澀的教訓了。
羅馬軍團
在羅馬軍團跟希臘方陣(其實是馬其頓方陣)交戰的時代,羅馬軍團的編制是所謂的連基軍團(Manipular Legion),主力部隊分三道陣線,各陣線間間隔約 80-100 公尺。第一道陣線由年齡在 25 到 30 歲之間的連隊(maniple)組成,稱為 hastati,第二道的連隊稱為 principes,年齡在 30-40 歲之間,第三道的連隊稱為 triarii,由年齡在 40 到 45 歲間的百戰老兵組成,人數只有前兩種的一半。25 歲以下的則編入 velites。hastati 跟 principes 的裝備都一樣:一個長方形的弧體木盾(把一個圓筒沿圓周切出約 1/4 到 1/3 的一片就是了)、盔甲、兩把重型鏢槍(pilum)、一把約 50 公分兩面開鋒的寬型短劍(gladius Ibericus)、一把匕首。triarii 不拿鏢槍,改持跟傳統希臘類似的的長矛。
當時羅馬士兵的主要武器是短劍,它利於刺擊而非砍劈。所謂「百日練刀、千日練劍」,使用這種短劍需要高度的技巧,但是受過嚴格訓練的羅馬士兵在近身肉搏時要比手持大砍刀的敵人要更有致命性。重型鏢槍到羅馬共和的後期才開始被提昇到和短劍同樣重視的地位。
羅馬軍團典型接敵程序是:首先 hastati 前進,在進入鏢槍距離(約 30 步)後投擲兩支鏢槍中較輕的一支,再進幾步到約 15 至 20 步時投擲第二支鏢槍,然後就拔出短劍(短劍配在右邊)準備肉搏。這些重型鏢槍(pilum)和一般的鏢槍不同,是經過深思熟慮之後產生的武器。它的形狀很像 19 世紀末捕鯨用的魚叉,一半是木桿,一半是軟鐵製成的鐵桿,通常還有一塊重鐵或鉛以增加動量。在近距離投擲時,貫穿盔甲或盾牌絕沒問題。它「詭詐」的地方在於木桿極易斷裂,鐵桿極易彎折作戰時只能使用一次,敵人無法投擲回來;另外就是如果命中盾牌,鐵桿一扭彎,非常難以拔出,敵人盾牌上有這個勞什子礙手礙腳無法使用,通常不得不拋下盾牌;碰上肩貼肩、盾牌重疊的密集隊形時就更妙了,往往一支鏢槍就把兩個盾牌釘在一起,馬上就是兩個敵人得拋下盾牌。當然也有雙方接近速度太快,來不及投擲的時候,這時鏢槍也可以用來攢刺,它的鐵桿要比傳統希臘長矛的木桿更難砍斷。
在 hastati 跟敵人用短劍交鋒後,如果戰況不利,principes 前進接敵,hastati 則從 principes 連隊之間的空隙(正好也是一個連隊的正面寬度)退到後方重整。principes 也和 hastati 的接戰程序一樣。如果再不行,principes 也從 triarii 的空隙中後撤,手持長矛的這些老兵經驗豐富,正好冷靜地處理危機,讓 hastati 和 principes 有重整的機會。為什麼 triarii 配備長矛呢?想一下前面的作戰過程就知道了:經過和 hastati 及 principes 交戰後,許多敵人都失去了盾牌,長矛或是斷裂或是耗盡,現在大多手持短兵器要近身肉搏。這時第三道陣線使用長矛正好以己之長攻彼之短,佔了兵器上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