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oe 2010-12-12 00:23
陳致中:選票還清白 不上訴週刊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控告壹週刊影射他召妓,求償新台幣200萬元,一審判陳致中敗訴。陳致中今晚在部落格發表聲明表示不再上訴,以表沉痛抗議。
陳致中告壹週刊報導影射他召妓,妨害名譽,高雄地方法院11月中旬審理終結認為,「召妓男」與陳致中的手機序號與門號交叉使用達24次,並多次都在同個基地台使用,加上陳致中屢傳不到、也不願意拿出住家監視器影帶內容證明自身清白,判陳致中敗訴。
陳致中晚間在自己部落格對本案發表聲明:「當有形的司法無法為受害者主持公道,致中感到深沉的悲哀,個人受辱事小,因為一切的政治追殺只為打擊致中參選,但我無法容忍家人以及支持者受到任何污衊。」
他說,「11月27日台灣人民的良心法庭已作出最公正的判決,還給致中清白,為所有疼惜致中的鄉親父老討回公道,對壹週刊的抹黑、對雄院檢推論式、拼圖式的二度抹黑、並對有特定立場的媒體及相關人士過去一段時間的加碼抹黑,作出最強而有力的駁斥與平反。」
他指出,「家父遭錮政治黑牢,家母病體孱弱,如果入監形同強取性命,致中憂急如焚,加以甫受前鎮、小港鄉親付託進入議會,誠惶誠恐,定當集中所有時間、精力,謙卑奉獻、誠懇服務,期勉自己做一邊一國的捍衛者、弱勢階層的代言人,以報答鄉親的大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