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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avia 2015-4-6 00:51

司馬遷為何同情殺人惡魔白起

  白起是秦昭王時的國尉,精於用兵,屢戰獲勝,奪取韓、趙、魏、楚大片領土,攻克楚都郢,被封為武安君。特別是在長平之戰中,他採取迂迴、運動的戰略戰術,大敗趙軍,坑殺俘虜四十餘萬人,舉世震驚。後遭秦相范睢嫉妒,遂稱病不起,並與秦王意見相左,屢違王命,先被貶為士卒,後被秦王賜劍自殺。白起率領秦軍多年征戰,徹底改變了六國軍事力量與秦國抗衡的局面,為秦國最終的統一奠定了軍事基礎。然而白起卻是以殺人惡魔而著稱於史,蓋緣於其殺人過多:
  秦昭王十四年(前293年),白起被封為左更,進攻韓、魏兩國聯軍,在伊闕交戰,斬敵二十四萬人;昭王三十四年(前273年),白起進攻魏,拔取華陽,使芒卯敗逃,並且俘獲了趙、魏將領,斬敵十三萬人,其中把趙國兩萬士兵沉到黃河裡;昭王四十三年(前264年),白起進攻韓國的陘城,奪取了五個城邑,斬敵五萬人;昭王四十七年(前260年),秦趙長平之戰,白起大敗趙軍,趙士兵四十萬人向白起投降。白起用欺騙伎倆把趙國降兵全部活埋了,只留下年紀尚小的士兵二百四十人放回趙國。此戰前後斬首擒殺趙兵四十五萬人,趙國男壯丁幾被殺絕,趙國上下一片震驚。
  奇怪的是,司馬遷在給白起作傳時,卻對他懷著極大的同情心,甚至對他不惜筆墨進行人性化描寫。例如,在敘述白起坑殺趙軍四十萬降卒時,卻帶上一筆「遺其小者二百四十人歸趙」。放生區區二百四十個「小者」與坑殺四十萬士兵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計,而惜字如金的司馬遷卻多拿出十一個字來對這一微小細節加以說明,應該說是有用意的;再如,秦王派遣使者賜白起劍,令他自殺。白起拿著劍就要抹脖子時,仰天長歎道:「我對上天有什麼罪過竟落得這個結果?」過了好一會兒,說:「我本來就該死。長平之戰,趙國士兵投降的有幾十萬人,我用欺詐之術把他們全都活埋了,這足夠死罪了。」 隨即自殺。這段臨終獨白說明白起並不是嗜殺成性,而是對殺人有著極大的負罪感的。
  有人將白起大肆殺戮歸因於其戰略戰術的運用:不以攻城奪地為唯一目標,而是以殲敵有生力量作為主要目的的殲滅戰思想,戰必求殲,並把白起譽為殲滅戰的開山鼻祖。這其實是後人的附會,有些抬舉白起了。只要翻開秦史,我們就會很容易地看到一筆筆的殺人數字:秦獻公廿一年與晉戰,斬首六萬;秦孝公八年與魏戰,斬首七千;惠文王八年與魏戰,斬首四萬八千,宣後七年與韓、趙戰,斬首八萬;十一年敗韓岸門,斬首萬;十三年擊楚丹陽,斬首八萬;武王四年拔韓宜陽,斬首八萬;昭襄王六年伐楚,斬首二萬;七年復伐楚,斬二萬;十四年攻韓、魏,斬二十四萬;廿七年,擊趙,斬三萬;三十三年破魏將暴鳶,斬四萬;三十三年又伐魏,斬四萬;三十四年破魏將芒卯,斬十三萬,沉河二萬;四十三年攻韓,斬五萬;四十七年破趙長平,斬殺坑卒四十五萬;五十一年攻韓,斬四萬,攻趙,斬九萬... ...由此可見,斃殺敵國士卒是秦軍的共性,非白起所獨有,只不過是他做的比較出色而已。
  其實,不惜一切手段大量斃殺敵國兵士,主要是由於軍功爵制度施行的結果。在戰國時期的國家中,大多都實行軍功爵制,而秦國實行的軍功爵制又最徹底、最嚴厲、最直接。秦國的「軍功爵」制是取消宗室貴族所享有的世襲特權,宗室貴族不能再像過去那樣憑血緣關係,即依靠「屬籍」就獲得高官厚祿和爵位封邑。 「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不論人們的出身門第、階級和階層,只要立有軍功,就可享受爵祿。軍功成為賞賜爵祿的唯一的條件:對於宗室貴族而言,軍功是他們保住現有爵祿的唯一手段;對於普通秦人來說,軍功則是爭取更高的社會地位、迅速脫貧奔小康的唯一途徑。而秦軍功爵制又將軍功直接與斬獲敵軍的首級直接掛鉤:軍功爵位設定二十級,「斬一首者爵一級」,秦國的戰士凡能斬敵一首的,就可以按規定獲得爵位一級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斬殺的敵首越多,獲得的爵位越高。這樣,秦國就把戰場作為了秦人的科舉考場,而斬獲敵首則是進士及第了。於是一場瘋狂的殺人比賽開始了,秦人有時為了爭奪一個敵軍首級甚至不惜自相殘殺。
  軍功爵的獲取並不是輕而易舉的。《商君書"境內》記載:「其戰也,五人束薄為伍,一人羽而輕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則復。」五人為一個戰鬥小組,一伍之中,一人戰死,其餘四人即獲罪。如果有二、三或四人戰死,其它人的罪名一定會更重。將功折罪的惟一辦法是殺敵。一人戰死,須殺敵一人,二人戰死,須殺敵二人。由此可見,「斬一首者爵一級」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斬殺敵人首級的數量必須超過己方戰士傷亡的數目。如果己方戰士的傷亡甚於敵方,非但不能論功行賞,反而要以律論罪。如果己方戰士的傷亡人數與敵人的死亡相等,則功罪相當,不賞不罰。必須是己方斬殺敵人的數目超過己方的死亡人數,並在其中扣除了己方死亡人數後,才能依「斬一首者爵一級」的法規論功行賞。
  這樣,我們就可以理解秦人為什麼那麼酷愛敵軍的首級了。我們返回來再看長平之戰,此戰秦軍前後斬首擒殺趙兵四十五萬人,扣除坑殺的四十萬,秦軍實際上在戰場上斃殺趙軍只有五萬人。而即使是在秦趙兩軍相持階段,秦軍的死亡人數肯定要遠遠高於趙軍,以至於在決戰前夕,秦王親自跑到前線,封給百姓爵位各一級,徵調十五歲以上的青壯年全部集中到長平戰場,以補充兵員。根據白起後來自己說的長平之戰「秦卒死者過半,國內空」來推斷,秦軍死傷人數應在五十萬左右。按照秦「軍功爵」制度,長平之戰秦軍損失五十萬人,而趙軍雖被俘四十萬人,可是被斃殺者只有五萬人,遠遠低於秦軍,白起此戰不但無功,甚至還要獲罪!這是白起所不能忍受的。不用精算師給他謀劃,白起就知道該怎麼做:將趙軍四十萬降卒全部殺死,方可勉強抵罪!後來的事實也的確如此,白起打贏了這麼大規模的重大戰役,卻沒有像以前一樣加官進爵,他的職位仍然是武安君。
  「死而非其罪,秦人憐之,鄉邑皆祭祀焉。」秦人同情、懷念白起,或許是由於他是率領秦軍脫貧奔小康的帶頭人。司馬遷寫秦,從來都是寫秦王的殘暴,而對秦將卻少有指責,大概是由於他深知秦是一部殺人機器,而秦將領只不過是這部機器上的刀片而已,刀片是低值易耗品,不合用就扔掉了。司馬遷同情白起,蓋因白起最後的命運,與司馬遷自身的遭遇和感受有契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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