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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u2uuu 2010-11-30 00:28

恐嚇「殺全家」 強暴前妻被訴

林姓男子與前妻離婚後,向前妻商借住家地下室,不料他竟借酒裝瘋,揚言「不服從就殺你全家」要脅、恐嚇前妻肛交;台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將林起訴。

檢方傳喚林姓嫌犯出庭時,他辯稱與前妻是合意性交,並沒有前指妻指控肛交的過程,更不可能出言恐嚇前妻。但檢方發現,林有多次揚言殺害前妻全家記錄,被害人還獲法院核發保護令,因而未採信他的供詞。

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45歲)今年與前妻協議離婚後,因尋無住居處所,而向前妻商借其住家地下室居住,她基於雙方曾有夫妻情分,同意讓林入住。

檢方調查,林姓男子不滿前妻將他隔離在地下室,今年7月間藉酒壯膽,進入前妻的臥室找她理論,雙方發生口角後,林將前妻拖往地下室毆打數分鐘,導致被害人頭部、臉部多處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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