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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yg 2010-11-26 10:42

能給,是種幸福

「當自己能真正為別人做點什麼時,那時才覺得自己真正活過,我的生命是有價值的!」

相信這是許多人之所以願意擔任志工的原因,因為對他們來說,付出不是失去,反倒是獲得-無價的滿足和喜悅。尤其是看到被助者,因為自己的投入,而能開展笑顏,生命得以改變的時候,那種快樂真是難以言喻。

我們總以為為自己爭取多少,是快樂的不二法門﹔然而,真正的快樂與滿足,是來自於自己能擁有多少嗎?不盡然吧。否則不會有那麼多物質生活無虞的人得憂鬱症,更不會在賺到大筆錢後,卻依舊對生命感到空虛、茫然。

孫越說「真正的富足不在於自己擁有多少,而在於自己能給人多少。」 這是他寶貴的人生觀。當一個人越是給出去,他越是飽足。給,不一定是要給錢,有時候關懷和陪伴反而比物質來得更有價值,更能滿足人的需要。

「施比受更為有福」,能給是幸福的,當我們願意放開自己,多為他人著想時,相信一切會很不同,我們會在付出中,經歷前所未有的喜悅和滿足,也能因此更了解、喜愛自己,「才會覺得自己真正活過,我的生命是有價值的!」而這世界,也會因你我的付出和關懷,溫暖了起來。

記得,下一次看到有人需要幫忙時,別忘了停下腳步,給予關懷。

世界的美好,需要你我的加入﹔左右鄰舍,需要你我的關愛﹔生命的豐盛履歷,需要我們來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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