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avia 2015-1-15 00:25
證人經合法傳喚,卻不到場的法律效果?
[color=navy][b]證人經合法傳喚,卻不到場的法律效果?[/b]
若是民事事件,證人經合法傳喚,卻不到場,依據民事訴訟法第 303 條:「第1項. 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第2項. 證人已受前項裁定,經再次通知,仍不到場者,得再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拘提之。 第3項. 拘提證人,準用刑事訴訟法關於拘提被告之規定;證人為現役軍人者,應以拘票囑託該管長官執行。 第4項. 處證人罰鍰之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