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ulau 2015-1-1 22:21
緣起緣滅,強求不得。
[attach]105950[/attach]
每次去爬山,總會遇到一對恩愛的老情侶,漸漸地,有點熟了!
今天在半途的涼亭休息時,湊巧,老夫婦也來了,一前一後,
緩緩地就坐在我的對面!
禮貌性點了頭,羨慕的語氣讚嘆:「老先生,你很有福氣喔!太太很漂亮!」
老先生:「謝謝啦!我的太太是我年輕的時候以五千元向我丈人買過來的,
借用的而已!」聽得我一頭霧水!用買的?借用的?
這時候有點嘟嘴的老太太說:「你別聽他在臭蓋,我是名正言順娶的!」
這時,納悶看著微微笑的老伯問:「太太是你娶的,怎麼說是借用的?有結婚嗎?」
老先生開懷的笑:「剛開始,我們根本都不認識,是媒人往來了好幾趟,
才促成的啦!」說著說著,連聲音也笑出來了!
老先生又豁達的說:「世間的一切都是借我們用的,
太太、家財、子孫、身體.....都是讓我們借用的,
有緣則來,無緣則散,不是嗎?世間的一切,
我們只有使用權而已,談不上所有權!」
其實,世間的一切,哪一樣是永久屬於我們的?
身體頂多借我們用個100年,就要入土為安了!
太太 ,頂多也不過是讓我們牽手個6、70年,就要腮優哪哪了,
這中間離婚或是意外死亡的,緣就更淺了!
錢財、房屋,其實也是經不起地震、火災、不肖子孫、盜賊;
一個閃失、一個意外、一個無常,說不定就化為烏有了!
哪裡是我們能永久保有的!
老先生又說:「其實,世間的一切,都是借我們用用而已;
我們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
這個觀念很好,這樣一來 ,因緣散了時,我們就比較不會被眼前
暫時的喜怒哀樂景象給騙了,以為我們的一切永遠都是我們的,
執著心重而痛苦不堪。
因緣變了時,不小心失去了親人,或者是健康的身體毀壞了
乃至於名譽破損,就天天悶悶不樂,走不出來。
這樣對事情一點幫助也沒有的!不是嗎?
我問: 「認定一切都是無常,這樣我們不就很消極了?
凡事都不要去爭取了?」
老先生說:「是要隨順因緣,不去執著,否則只會悲傷煩惱不已的,
該努力的時候當然要努力,該把握的時候還是要把握,
該行善的時候一定要行善! 」
是的,凡事都有緣起緣滅,強求不得。
緣起時固然要懂得珍惜 ,緣盡時也要懂得放下,不要再去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