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ulau 2014-12-31 00:09
伴唱機音樂授權 單一窗口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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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伴唱機授權示意圖
國內不少餐廳、小吃店、土雞城等營業場所,提供電腦伴唱機供消費者唱歌,經濟部智慧局昨(29日)指出,明年起,店家可直接向單一窗口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申請,共同支付授權費9千元,一次取得國內3家集管團體的完整授權
國內市場伴唱機內所灌錄歌曲眾多,通常分屬於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MCAT)、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TMCS)3家集管團體所管理的著作。
從過去案例發現,智慧局表示,部分業者誤解與1家集管團體簽約授權即可全部合法使用,甚至經常發生支付1家授權費後,還有第2、3家集管團體主張權利的情況,因而衍生不少侵權爭議或訴訟。今年11月21日指定由MUST擔任單一窗口,解決市場收費多頭馬車的問題。
據智慧局統計,全台使用電腦伴唱機音樂的商家約10幾萬家,但取得3家集管團體授權的店家卻不到1,000家,市場上多數電腦伴唱機商家都不合法。為提供店家合法化的誘因,智慧局多次與集管團體協調,最終敲定將授權費自現行每年每台1萬元,降至9000元,且商家未來只要向單一窗口申請,即可取得完整授權。
智慧局指出,目前合法使用電腦伴唱機音樂的商家數偏低,店家如果未取得授權,恐觸犯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法定刑部分,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72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