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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82276761 2014-12-2 08:04

美國絕密無人偵察機D-21

這裡是九霄雲外,頭頂的天空已經不那樣蔚藍,而是呈現出一種灰色,即使在白天,也能隨處看見星星。這裡的氣溫大部分時間都在零下60 度,沒有鳥能飛到這裡,連雲也飄不到這麼高。但是,有一種飛機卻能以3 倍音速在這裡的天空中自由地翱翔,穿越昏暗的大地進行偵察活動。雖然它在航空史鮮為人知,更是像流星一樣,轉瞬即逝,再無聲息。但是它以其傳奇般的經歷和所使用的那些超越時代的技術,使得它在航空史上佔有著一席之地。這就是今天我們要介紹的主人公——美國絕密無人偵察機D-21。

引子

1960 年5 月1 日,被中央情報局僱傭的美國空軍飛行員加利.鮑爾斯駕駛著U-2 高空偵察機在深入蘇聯腹地進行情報偵察時,在斯摩棱斯克附近被呼嘯而來的薩姆-2 防空飛彈被擊落。鮑爾斯被迫棄機跳傘逃生,落地不久就被附近蘇聯國營農場的工人抓獲,並迅速押往莫斯科,在那裡他供認了自己的​​中央情報局僱員身份。這次U-2 事件,使得剛剛有所緩和的美蘇關係重新惡化,導致了美蘇巴黎最高級別會議的破裂,並且使這兩個超級大國自大衛營會談以來關於柏林問題的進展無疾而終。美國在世界上大大地丟了一次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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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魯曉夫在聯大會議上舉著U-2 飛機的照片對美國進行了猛烈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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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2 飛機駕駛員鮑爾斯,他被判在蘇聯監獄服刑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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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魯雪夫到被擊落的美國U-2 飛機現場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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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一家報紙登載了這幅U-2 飛機殘骸照片

為了避免再出現類似的的尷尬局面,美國開始探索使用無人駕駛偵察機在極危險空域進行偵察活動的技術。當時洛克希德公司下屬的“臭鼬工廠”正在研製能夠以3 倍音速飛行的A-12“牛車”高空高速偵察機,U-2 事件之後,他們提出了用A-12“牛車”改裝成高空高速無人偵察機的建議。說起A-12“牛車”,可能大多數人都會覺得陌生,它的後期發展型就是大名鼎鼎的SR-71“黑鳥”戰略偵察機。為了防止洩密,人們給A-12 起了個“牛車”的綽號,但是給如此高速的飛機冠以“牛車”之名,美國人的黑色幽默可謂玩到了極點。不過當時“臭鼬工廠”的負責人,同時也是A-12 的總設計師凱利.約翰遜認為,A-12 高空高速偵察機本身太大太複雜並不適合改裝成一種無人偵察機,但是通過其設計思路和應用的技術可以製造一種同樣適合此類任務的小型無人偵察機,它可以通過A-1​​2 攜帶和發射。在凱利.約翰遜和洛克希德公司高層的遊說之下,1962 年10 月,這一項目正式啟動,編號為Q-12,整個項目為絕密級別。與當時其它的絕密項目一樣,它的資金不通過公開渠道提供,為它提供資金的是美國空軍的一個絕密項目基金。

發展歷程

俗話說“兵馬未動,糧草先行”,而對於每一個飛機設計師而言,優秀的飛機“心臟”--航空發動機是製造一架優秀飛機的先決條件。A-12 所使用的J58-P-4 變循環發動機雖然性能優異,但是太大太重,並不適合Q-12 使用。在經過一番挑選之後,凱利.約翰遜選擇了馬夸特公司為波音公司CIM-10“波馬克”遠程防空飛彈生產的沖壓噴氣發動機作為Q-12 的動力。但是問題也接踵而來,CIM-10“波馬克”遠程防空飛彈只需要飛行幾分鐘,但是Q-12 無人偵察機至少要在空中飛行1.5 小時,這比當時任何沖壓噴氣發動機的運行時間都要長。不過好在兩家公司過去曾經在一些項目上合作過,彼此非常熟悉。在同馬夸特公司的工程師進行會談之後,凱利.約翰遜正式決定使用“波馬克”沖壓噴氣發動機作為Q-12 的動力,而馬夸特公司的工程師將會對其做一系列改進,改進後的發動機被命名為RJ43-MA-11。使用馬夸特公司產品的另一個原因是它的工廠同洛克希德公司的工廠距離很近,這有助於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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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M-10“波馬克”遠程防空飛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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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馬克”遠程防空飛彈的RJ43 沖壓噴氣發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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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發動機結構十分簡單

1962 年12 月7 日,“臭鼬工廠”的工程人員開始對Q-12 的模型進行整體測試,雷達測試表明它有很小的雷達橫截面,風洞測試也顯示其符合空氣動力學要求,其設計思路基本正確。但是當時美國偵察機的主要使用者--中央情報局對Q-12 並不怎麼熱心,與這種僅停留在模型階段的飛機相比,它更關注手中的U-2,而且對“臭鼬工廠”的另一成熟作品——A-12 更感興趣,他們認為A-12 比Q-12 更適合在東南亞的秘密行動。與其相反,美國空軍對Q-12 這種可以作為偵察平台和巡航飛彈載體的飛行器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最後,空軍和中央情報局決定一同開發這種全新的無人偵察機。1963 年3 月,洛克希德公司被授命設計Q-12 的全尺寸模型。最終設計方案於1963 年10 月確定,項目代號“標籤”。無人偵察機的編號也由Q-12 改為了D-21,這個D,除含有遙控無人駕駛飛機(Drone)之意外,還含有子機(Daughter)之意。而由A-12 改裝成的母機則被命名為M-21,其中的M,含有運載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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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 的全尺寸模型

洛克希德公司將A-12 系列飛機的最後兩架(工廠的製造編號為134 和135,系列號為60-6940 和60-6941)按“標籤”計劃改裝成雙座型機M-21,綽號“鵝大媽”。具體改動是在A-12 的後機身兩個尾翼之間設置了發射無人機的支架,並在原偵察艙(Q 艙)的位置設置無人機發射控制官(LCO)座艙,坐在母機後排座上的發射控制官可以通過一個類似潛望鏡的設備觀察和控制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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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型D-21 的綽號為“袖珍黑鳥”,官方稱其是在生產A-12 之前作為概念驗證用途的實驗機,但這種說法只是用來掩飾。D-21 翼展5.80 米,機長13.06 米,機高2.14 米;最大重量4,990 千克,採用RJ43-MA-11 沖壓式噴氣發動機,最大速度3.35 倍音速,續航距離5,550 千米。整個飛機從外型上看像是一台A-12 的發動機艙配上縮小的三角形機翼與垂直尾翼,又有點像游弋在海洋中的蝠鱝。全機採用鈦合金製造,機首兩側有兩條天線用來接收控制信號。由於機體很小,再加上機首和機翼前緣採用可減少電磁波反射的特殊塑膠製造,因此據說當時的雷達都很難發現其踪跡,被稱為當時最先進的隱形飛機。在發射前D-21 是架在M-21 的機背上,機首的進氣口和機尾的排氣口均用整流罩封閉。M-21 在高速飛行時以彈道彈射的方式將D-21 發射出去,然後D-21 拋掉機首和機尾的整流罩,發動機點火工作並開始加速,通過事先設定的飛行路線進行偵察活動。為了減輕重量和降低費用,同時也為了保密,D-21 沒有設計回收功能,它的偵察設備和昂貴的導引系統都按照模塊化設計,裝在機頭下面偵察設備艙中的可回收容器內,在飛機完成偵察任務後,該容器可按預設程序或據遙控指令拋投在一定範圍內,然後由經過特殊改裝後的JC-130B“力士型”飛機從空中回收,這和美國空軍回收間諜衛星膠卷艙的方法一樣。D-21 在投下可回收容器後便自動爆炸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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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1 與M-21 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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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生產線上的D-21 與M-21

整個設計方案看起來都很完美,但是一些設計人員卻認為其存在著明顯的潛在危險。由於D-21 採用RJ43-MA-11 沖壓式噴氣發動機在低速下無法工作,因此M-21 在必須在高速飛行時才能發射D-21,這時的D-21 在與母機分離時要小心翼翼,躲避M-21 那高聳的垂直尾翼,整個分離過程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災難性的後果。而D-21 隨後拋掉的機首和機尾整流罩也是M-21 需要格外注意的對象,因為在高速飛行中任何碰撞都將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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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D-21 共製造了6架,用於進行各項測試。1964 年12 月22 日,M-21 搭載D-21 首飛,這次飛行主要研究空氣動力學和其它系統問題,並沒有進行發射實驗。在接下來的試驗過程中D-21 問題不斷,其中一次飛行中D-21 的機首整流罩意外破碎脫落,碎片砸壞了D-21 的部分機翼,險些釀成重大事故。這些都迫使設計人員不斷修改設計方案,原定在1965 年3 月發射子機的實驗也被迫推遲了整整一年。1966 年3 月5 日,進行了D-21 的首次發射實驗,由出廠編號為135 的M-21 發射了編號為503 的D-21,不過D-21 在發射之後仍在M-21 母機的背上停留了幾秒鐘才飛出去。雖然只是短短的幾秒鐘,但對M-21 的飛行員和地面上的監控人員而言這就像幾小時一樣漫長。凱利.約翰遜稱:“這是我所見過的飛機所做的最為危險的動作。”發射後的D-21 在飛行了幾百千米後墜毀。總體而言,這次實驗還算成功,但是空軍和中央情報局的官員們對此卻並不滿意。意識到風險的凱利.約翰遜在同空軍官員交換意見後,建議將D-21 改由B-52 轟炸機掛載發射,並捆綁固體火箭助推器將D-21 加速到其沖壓噴氣發動機能夠工作的速度。但是這一建議並未被立即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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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1 的機頭與機尾整流罩

1966 年4 月27 日,D-21 第二次發射成功,雖然在飛行了4,000 千米後因為系統故障而失踪,但是D-21 達到了27,400 米的作戰高度和飛行速度3.3 倍音速這些預定目標。這的確是非常令人滿意的進展。這次飛行測試增強了政府對該計劃的支持,並在月底與洛克希德公司簽署了再生產15 架D-21 的合同。1966 年6 月16 日進行的第三次飛行測試,也是首次全程飛行測試又取得了成功,唯一的問題是偵察設備艙因為電子元件故障未能正常彈射。形勢看上去一片大好,但這時隱藏的問題暴露了出來。1966 年7 月30 日,在第四次的發射測試中,M-21 發射D-21 後,D-21 卻不正常地向下飛行,把M-21 母機撞成兩截。飛行員比爾.帕克和發射控制官雷.特里克在飛機殘骸中停留了一段時間才彈射。兩人均彈射成功並降落在海面上,但雷.特里克錯誤地打開頭盔上的面罩以至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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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 年7 月30 日事故的連續圖片

“標籤”計劃因這次嚴重事故而被迫中止,取而代之的是由B-52H 兩翼下掛載2 架D-21B 的“高級碗”計劃。D-21 原是與M-21 配合使用設計的,所以已經生產出來的無人偵察機不得不全部拆除重新裝配。但是從低速的B-52H 上發射,難以加速到其沖壓噴氣發動機能夠工作的速度,為此在它機體下部加裝了一部固體火箭助推器。為能夠與B-52H 轟炸機機翼下的外掛架相連接,還在它的機背上安裝了掛載裝置。改裝後的無人偵察機被稱為D-21B,B 指的是助推火箭型(booster),而原先的則被稱為D-21A。固體火箭助推器長13.5 米,重6.025 噸,比D-21 本身還大還重。推進器底部的小型尾翼可以確保其飛行時保持水平,尾翼可折疊,以防止其在掛裝時擦碰到地面。固體推進劑的燃燒時間為87 秒,推力121 千牛。與此同時還有2 架B-52H 轟炸機也接受了改裝,用來攜帶和發射D-21B,改裝後的B-52H 在機翼下用大型外掛架更換了原先用於掛載“獵犬”巡航導彈的小型掛架。在B-52H 轟炸機的駕駛艙的後部增加了兩個獨立的發射控制工作站和指揮、測控系統。機上還加裝了一套天文導航系統以確保D-21B 按照確定好的坐標發射,以減少飛行導引誤差。一套溫度控制系統可以使D-21B 在發射前保持恆溫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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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1B,下方是固體火箭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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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掛架

1967 年9 月28 日,B-52H 攜帶著D-21B 進行了首次發射實驗,助推器順利點火,但是D-21B 卻從B-52H 的外掛架上掉了下來,一頭栽到了地面上。凱利.約翰遜稱這次事故“十分令人慚愧”。接下來從1967 年11 月到1968 年1 月進行的三次實驗沒有一次取得完全成功,凱利.約翰遜命令技術人員對項目進行徹底檢查。但是命運女神並沒有因此而青睞他們,1968 年4 月30 日的發射實驗再一次以失敗告終之後,洛克希德公司的工程師們被迫返回到設計圖紙階段,希望能從中找出失敗原因。1968 年6 月16 日,D-21B 的飛行實驗終於獲得了期盼已久的完全成功,在這次飛行中D-21B 按照預定的高度和路線完成了飛行任務,偵察設備艙也被成功回收,但由於是測試飛行,偵察設備艙內未裝備相機。但是問題並沒有就此結束,緊接著的兩次飛行實驗又都失敗了。僅在1968 年12 月的​​一次飛行實驗取得了成功。1969 年2 月在夏威夷附近的發射實驗又以失敗收場,但1969 年5 月、7 月進行的兩次飛行實驗又相繼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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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進行空中加油的B-52H 載機

諜影重重

12 次發射實驗卻有8 次失敗,成功率遠小於50%,這樣差的成績表明D-21B 還遠未成熟。但是美國空軍和中央情報局沒有耐心在等下去了,因為從其它管道得到的情報顯示,中國大陸的核武器已經發展到一個“相當令人恐怖”的階段。於是就如同它的前輩A-12 一樣,D-21B 也被急匆匆地趕著披掛上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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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1B 飛行流程示意圖

作為“高級碗”的計劃的組成部分,1969 年11 月9 日,一架B-52H 攜帶著D-21B 從美國阿拉斯加的艾爾森空軍基地起飛,對位於中國大陸西北部羅布泊附近的核武器基地執行偵察任務。這也是D-21B 首次執行偵察任務。當B-52H 飛到預定發射空域後發射控制官按下了發射按鈕,D-21B 在助推火箭的強大推力下飛了出去。一切看起來都很順利,但是D-21B 卻如同石沉大海一般一去不復返。雖然美國人堅信中國大陸自始至終沒有發現這架無人偵察機,但是他們也無法解釋為何D-21B 會無緣無故的失踪。“臭鼬工廠”的技術人員又重新檢查了設計方案,並在1970 年2 月20 日進行了一次額外的飛行測試,測試取得了成功。於是在1970 年12 月16 日,D-21B 第二次飛臨羅布泊上空執行對中國大陸核武器基地的偵察任務,這次偵察完成得非常順利,D-21B 成功返航,並在太平洋上空將偵察設備艙彈射了出去,但是降落傘出現故障無法打開,回收人員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偵察設備艙被摔成碎片。1971 年3 月4 日進行的D-21B 第三次偵察飛行更加令人失望,在這次飛行中D-21B 完成了偵察任務,並按預定程序返回,偵察設備艙被彈射了出去,降落傘也成功打開,但是JC-130B“力士型”飛機空中回收失敗。美國海軍的一艘驅逐艦試圖將落在海面上的偵察設備艙撈起,也未能成功,它最終消失在了茫茫大海之中。很奇怪的是當初設計D-21B 偵察設備艙的時候並沒有給它加上類似氣囊之類可以使其在水上漂浮的裝置,如加上類似裝置並讓其在水面降落那回收起來要容易得多,而且也不會出現偵察設備艙石沉大海之類的事情。類似的裝置在技術上對美國而言並非難事,也不會給D-21B 增加多少成本和重量,但是D-21B 自始至終也沒有裝上此類裝置。不知是美國擔心落入海中的偵察設備艙可能會被敵方截獲,還是過分相信了自己的空中回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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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1B 側面剖視圖

D-21B 的第四次,也是最後一次偵察飛行於1971 年3 月20 日進行,它在飛行的途中失踪,據分析墜落在了內蒙古或外蒙古的戈壁中。有資料稱它是被中國大陸擊落的。但是美國一直認為,在中國大陸領空上飛行過四次的D-21B 從未被發現過。雖然D-21B 的機體很小,外形符合隱形原理,再加上機首和機翼前緣採用可減少電磁波反射的特殊塑膠製造,使得它有很小的雷達橫截面,但是這並不表明它不會被探測到。D-21B 以3 倍音速飛行時, 與空氣摩擦使得機體蒙皮溫度可達700 度,其紅外峰值波長為3.2​​ 微米,而它沖壓式發動機噴氣流溫度更是高達1,500 度, 紅外峰值波長為1.6微米,紅外輻射非常強烈。這使得紅外搜索跟踪儀可以很輕易的發現它。有資料稱D-21B 外殼蒙皮上塗的一層特殊黑色塗層有吸收電磁波的作用, 這種說法並不准確。最初D-21的鈦合金蒙皮表面並沒有黑色塗層,但在飛行測試的過程中技術人員發現機體熱輻射率太低使得機體熱量不能很好散失(無漆鈦合金的表面輻射率只有0.39 ),而塗上這種黑色塗層後機體的熱輻射率可以高達0.93~0.95。而當時能夠吸收電磁波的隱形塗層非常脆弱,在3 倍音速和700 度的高溫下很容易失效和脫落,後來使用隱形塗層的F-117 和B-2 都是亞音速飛機。因此黑色塗層主要是為了散熱和減少光反射率, 而不是傳說的用於吸收電磁波,A-12 和它的後期發展型SR-71 使用這種黑色塗層也是出於同樣的目的。SR-71 還因此得到了一個“黑鳥”的綽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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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1B 可回收照相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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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130B 回收任務艙

至於地面雷達能否發現D-21B,我們可以看看它的前輩A-12 和SR-71 在越南戰場上的表現。越南人民軍防空飛彈部隊的記錄表明,在越南戰爭時期,CA-75M 防空飛彈系統(即大名鼎鼎的薩姆-2 防空飛彈系統)對SR-71 的平均發現距離是70-75 千米,只是SR -71 的飛行速度太快,很快就能脫離飛彈攻擊範圍,而且飛行員利用機載偵察設備和主動干擾發射裝置對防空系統進行干擾,並及時採取有效的回應措施。這些導致1968-1969 年,人民軍防空飛彈部隊對SR-71 共進行了22 次飛彈攻擊,發射了29 枚B-750 型地對空飛彈,卻未能擊落一架。其它資料也都表明,地面雷達發現它們並不困難。之所以A-12 和SR-71 使用多年,經常入侵別國領空進行偵察活動, 卻沒有被武器擊落過。原因是當時的防空飛彈對付這種高速飛行目標的性能不夠,而不是不能探測或跟踪到它。而對於D-21B,只要有高性能的雷達,也可以使其無所遁形。

在查閱了有關中國大陸空軍的一些資料之後,發現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事情。1970 年7 月27 日,中國大陸空軍開始組建第一個相控陣預警雷達團,這使得中國大陸空軍初步具備了發現D-21B 的能力。而在1971 年3 月,中國大陸生產紅旗三號防空飛彈開始裝備空軍防空部隊。紅旗三號防空飛彈屬於高空遠程防空飛彈,使用雙推力液體主發動機,並在尾部裝有固體火箭助推器。有資料稱其研製是為了對付從1967 年開始不斷深入內陸進行偵察的SR-71 。能夠對付SR-71 的飛彈在對付飛行高度速度與SR-71 相差無幾,但既不會主動干擾,又不會進行機動飛行,只能做直線飛行的D-21B 的無人偵察機應該不成問題。而且資料顯示紅旗三號在1974 年才最終定型,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它在1971 年就裝備空軍防空部隊了呢?但是所有的資料都沒有擊落D-21B 的報導,看樣子要想徹底弄清這個問題,只有等待更多的資料公開之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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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共軍在雲南找到的D-21B 殘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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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該殘骸保存在大陸地區北平湯山航空博物館

曲終人散

1971 年7 月,D-21B 的“高級碗”計劃宣布取消。當時的尼克森政府希望通過外交努力與中國大陸建立正常關係,終止了所有針對中國大陸的越境偵察飛行。D-21B 和它的前輩SR-71,還有許多別的美國偵察機一道從中國大陸上空銷聲匿跡。其次美國在1971 年6 月15 日成功發射了新一代的“大鳥”先進間諜衛星,它能提供D-21B 所提供的戰略情報但又不會因此而挑釁中國大陸。D-21B 自身存在的種種問題也是它被取消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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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1B 火箭助推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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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1B 飛行階段

但是D-21 的故事並沒有因此結束​​,蘇聯解體後,美國負責無人機項目的前負責人,同時也是凱利.約翰遜在“臭鼬工廠”的繼任者本.里奇訪問了莫斯科,在那裡他意外地收到一個包裹,裡面裝的正是1969 年11 月9 日失踪的那架D-21B 的殘骸零件。這架編號為517 號的D-21B 型機在完成對中國大陸西北核試驗基地空中照相偵察後,繼續向北飛行,燃料耗盡,最後迫降在蘇聯拜科努爾附近的基尤臘塔姆地區。但是當時蘇聯並不清楚它究竟是什麼,認為它是美國最新式的隱形飛機。不過後來蘇聯通過各種管道了解了它的實際用途,圖波列夫設計局還通過對它的反向測繪,提出了被命名為“渡鴉”的蘇聯版D-21 無人偵察機計劃,但該計劃並未付諸實施。至於1971 年3 月20 日失踪的那架D-21B,美國認為它的殘骸也被蘇聯獲得,但有些資料顯示它的殘骸最終被中國大陸得到。更有資料稱中國大陸的隱形技術就是從獲得D-21B 殘骸之後,通過研究其表面的鐵氧體隱形塗料才開始突飛猛進的。但是如前文所述,D-21B 表面的黑色塗層主要是為了散熱和減少光反射率, 而不是用於吸收電磁波,因此這種說法並不准確。

尾聲

D-21 最終只製造了6 架,製造編號為501 至506,其中4 架進行了試驗發射。其餘兩架製造編號為501 和502 的飛機,被改裝成D-21B 進行了B-52H 的地面和空中運載發射試驗。D-21B 共生產了32 架,工廠生產編號為507 至538,從1967 年11 月到1971 年3 月共發射了16 架。剩下的16 架和改裝成D-21B 的502 號一道,由駐紮在亞利桑那州戴維斯-蒙塞空軍基地的軍用飛機保管處理中心封存,編號也變為GTD-21B,“GT”的含義是“永久保存,用於訓練”(permanently grounded,used for training)。由於該基地對公眾開放,模樣怪異的D-21B 引起了公眾的極大興趣。但是美國空軍仍在極力掩飾,發佈各種錯誤信息誤導公眾,稱其是在生產A-12 之前作為概念驗證用途的實驗機。直到1977 年這種無人偵察機才公開其身份,人們從《美軍飛彈和火箭目錄》、西雅圖飛行博物館的展品簡介等資料的隻字片語中了解到了D-21 的真正用途。但是直到1993 年傑伊.米勒的《洛克希德“臭鼬工廠”最初的50 年》一書出版後,D-21 的前世今生才最終為世人所知。兩架M-21“鵝大媽”中的60-6941 號因事故事故損失,另一架60-6940 號只服役了很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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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40 號M-21

封存的D-21B 後來有四架被送到了美國太空總署,在20 世紀90 年代末期太空總署曾考慮用其測試混合循環動力系統(RBCC),不過很快太空總署就選擇了更為合適的X-43A 高超音速飛機的改進型來進行類似實驗,D-21B 又一次被拋棄了。還有一些D-21B 被送到了各地的博物館中,其中西雅圖飛行博物館也接收了一架,而該館還收藏著僅有的一架60-6940 號M-21“鵝大媽”。於是博物館在對D-21B 做了適當修改後將它放在了M-21 機背的支柱上,恢復了當年“標籤”計劃的原貌。現在,這一對歷經滄桑的組合靜靜地矗立在西雅圖飛行博物館主展區的中心,默默地向人們訴說著這一段已經逝去的歷史……

附1: M-21 和D-21 的性能數據

  M-21性能數據
    功能:發射無人偵察機D-21A
    機長:31.1658米
    翼展: 16.9418米
    機高:5.6388米
    最大起飛重量:53,071千克
    最大速度: 3.2倍音速
    實用升限:25,000米
    乘員: 2(飛行員和子機發射控制官)
    製造數量: 2 (由A-12改裝)
    發動機: 2普惠J-58改進型每台推力178千牛

D-21性能數據:
    機長:13.06米,固體火箭助推器:13.49米
    翼展:5.80米
    機高:2.14米
    最大起飛重量:4,990千克,固體火箭助推器:6,025千克
    最大速度:3.35倍音速
    實用升限:29,000米
    最大航程:5,550千米
    乘員:無
    製造數量:38(6架D-21A,其中兩架改裝成D-21B,32架D-21B)
    發動機:1馬夸特RJ43- MA-11沖壓噴氣發動機,推力6.7千牛
    固體火箭助推器推力121千牛,工作時間8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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