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ao 2010-10-7 00:32
人蛇集團販運人口 最重判5年
移民署中午偵破人口販運仲介大陸女子來台賣淫案,過去警方在偵辦類似案件時,大都是以刑法妨害風化罪章,或違反兩岸條例法辦,但在司法偵審實務上,卻少有針對意圖營利的人蛇集團,依兩岸關係條例論以重罪,人口販運防制法通過後,對於相關使人從事性交易,若能獲得偵審支持,將可有效遏止犯罪。
法界人士表示,人口販運防制法在去年1月公布實施後,對於類似的人口販運應召集團,可進行規範處罰,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1條規定,意圖營利,利用不當債務約束或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的處境,使人從事性交易,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移民署長謝立功上午表示,所屬專勤隊將持續查緝人口販運案件,由於政府十分重視基本人權的保障,未來將持續結合公部門及民間資源,落實人口販運防制法,強化對被害人的保護,更要加強對加害人的查緝,尋求與國際社會合作,共同捍衛基本人權,以期有效遏止人口販運犯罪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