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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iboi 2014-11-4 00:11

北市查驗市售鍋具 8成鋁鍋不合格

為維護民眾使用金屬鍋具之安全性,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鋁製、不鏽鋼製、鐵氟龍製等鍋具進行檢測,從民眾經常購買之賣場、通路、百貨等地點及高市占率之品牌產品作為檢測樣本。在抽樣的70件產品中,鍋具品質檢驗結果均符合國內法規規定;但若參照相關國家檢驗方法進行溶出試驗測試,則有11件檢驗不符規定(包含8件鋁鍋、3件不鏽鋼鍋)。40件不鏽鋼製鍋具進一步進行標示查核,其中1件標示不符宣稱。

此次北市衛生局抽樣70件產品(包含10件鋁製鍋具、40件不鏽鋼製鍋具、20件鐵氟龍製鍋具)結果如下:

一、10件鋁製鍋具:有8件鋁溶出量超出歐洲指引規範(標準:5ppm),鋁製鍋具若以酸性液體長時間高溫烹煮,其鋁溶出的風險可能增加。

二、40件不鏽鋼鍋具:參照義大利不鏽鋼食品容器規範(D.M.21 marzo)進行重金屬(鉻、鎳、錳)溶出試驗(條件:3%醋酸、100℃、30分鐘),1件鉻溶出量與2件鎳溶出量超出歐洲指引規範(標準:鉻:0.25ppm、鎳:0.14 ppm)。

三、20件鐵氟龍鍋具:進行塗層重金屬(鉛、鎘、鉻、鎳、錳、鋁)溶出試驗,皆符合歐洲指引規範。

另外,衛生局針對40件不鏽鋼鍋具進行標示材質查核,結果28件產品有明確標示不鏽鋼種類,其中1件「NITORI不鏽鋼長把鍋(18 cm)」鉻含量標示18%,但檢出鉻含量為16.63%,標示不符宣稱;另12件產品則未標示不鏽鋼種類。

若將抽樣產品依照不同價格級距分類,發現單價新臺幣1,000元以上者,多為不鏽鋼種類符號304系列鍋具。目前不鏽鋼食品容器具標示規定,應依照經濟部「商品標示法」進行標示,惟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衛生福利部公告「不鏽鋼食品容器具標示作業指引」,應自主正確標示不鏽鋼鋼材名稱(如CNS304、JIS SUS304等),以提供消費者充分資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不鏽鋼鍋具時,建議挑選有明確標示材質種類符號之產品,並依個人需求選擇,避免購買來源不明之商品。針對新購置之不鏽鋼食品容器具,建議以中性食品用洗潔劑清洗後,再以熱水盛裝重複沖洗兩次,以去除製造過程留下之表面髒污;當產品已鏽蝕或刮傷,建議更換新品,以確保安全與健康。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可撥02-27208889)轉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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