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iebi 2010-10-5 00:37
性錄音帶恐嚇 男猥褻得逞起訴
彰化縣1名阮姓男子手握與朋友女兒進行電話性交的錄音帶,以公布錄音帶為由威脅女子,多次撫摸女子胸部等猥褻得逞,女子則蒐集男子精液當證據報案,阮男今天遭檢方起訴。
彰化地檢署起訴書指出,50歲的阮姓男子跟被害女子的父親為多年好友,女子在阮姓男子開設的棺木行當會計,阮男利用女子對他的信賴,以減壓為由要求女子和他一起進行電話性交,同時將過程錄音。
檢察官調查,阮姓男子交給女子1卷電話性交過程的錄音帶,要脅對方如果不配合的話,就要向其家人及其男友公布錄音帶。
阮姓男子從民國98年4月到6月,多次約女子到汽車旅館以撫摸女子胸部、背部等方式,猥褻女子得逞,女子也利用被阮姓男子約到汽車旅館的機會,藉機蒐集阮姓男子的精液裝入潤膚乳液瓶內,作為證據。
女子在今年6月向彰化縣警察局報案,阮姓男子向檢察官承認以錄音帶恐嚇女子,但沒有強迫、脅迫對方和他發生關係,是女子自己願意的;不過檢方依照監視錄影器畫面、照片等,認為證據明確,依強制猥褻等罪嫌將男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