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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ith 2010-10-3 00:30

性侵鬼扯通靈 狼師判27年

台南縣一所國立高職的孫姓老師自稱有通靈能力,要求女學生和他性交,還要拍裸照給「天兵天將」閱覽,否則不得好死,九名女學生受害;最高法院昨天判決孫姓老師應執行廿七年定讞,是「狼師」判刑最重的案例。

孫姓老師現年五十八歲,已婚,育有兩名子女,孫的惡行持續十多年,直到去年初有女學生向輔導室投訴,才遭揭發。案發後孫遭羈押,並被學校解聘。

判決書指出,孫姓老師自稱有通靈能力,多次在課堂上向學生傳播因果輪迴,私下又誆稱「妳們前世是男性,曾強迫女子發生性關係,受害女子今世要尋仇,我有通靈能力,只要和我發生性關係,就可得到保護」。

如果女學生不願意,孫姓老師即威脅,今世婚姻會不順、會得性病、外遇、身敗名裂、不得好死等。

孫姓老師在和女學生發生關係前,要求她們閱讀「勸世書」,要她們發毒誓不能洩漏,否則天打雷劈。性侵得逞後,又佯稱需拍照讓「冤親債主」或「天兵天將」閱覽,確知已解決前世因果,留下不堪的性愛紀錄,但也成為孫被定罪的證據。

其中一名被害女學生,於一九九六年遭性侵至去年案發,孫姓老師平均每周要求性交兩次,辯稱兩人是男女朋友,被害人則說她是被騙以為這樣可以消除業障。

二審時,孫姓老師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賣房地支付和解金。但法院認為,孫枉為人師,利用未成年學生對師長的信任,以前世因果、消災解厄之說,違反女學生意願性交,還拍攝裸體及性交影像,造成被害人終生創傷,應量處重刑。

孫姓老師的多數犯行,發生在二○○六年刑法改採「一罪一罰」以後,強制性交、猥褻逾一百五十次,應執行廿七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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